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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盘点亚马逊33次被罚 四成涉虚假宣传(图)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编辑:王硕】
发布时间:2015-10-21
摘要:刘先生在亚马逊中国商城购买手链截图(受访者提供) 网上买新电脑 竟然收到二手货 亚马逊中国拒承担责任 朝阳法院判第三方商家赔3倍 记者盘点亚马逊33次被罚 四成涉虚假宣传 亚马逊中国网上购物商城(以下简称亚马逊商城)上销售的水晶坠被鉴定为仿水晶;销售

记者盘点亚马逊33次被罚 四成涉虚假宣传(图)

刘先生在亚马逊中国商城购买手链截图(受访者提供)

  网上买新电脑 竟然收到二手货

  亚马逊中国拒承担责任 朝阳法院判第三方商家赔3倍 记者盘点亚马逊33次被罚 四成涉虚假宣传

  亚马逊中国网上购物商城(以下简称亚马逊商城)上销售的水晶坠被鉴定为仿水晶;销售的联想电脑,被消费者发现机身污浊曾开封,且已注册过用户名并装过软件;销售的艾灸条连销售批文都没有。

  朝阳法院认定,前两起案件的涉案商品均为入驻亚马逊商城的第三方销售,亚马逊商城无须担责;艾灸条则有“假药”嫌疑,一审判其买一赔三。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营律师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网购到问题产品时,如果该产品是购物网站自营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网站;如果问题产品为购物网站中的第三方卖家所售,购物网站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并在购物网站明示了第三方卖家的具体信息,比如联系方式、地址等,消费者则应起诉第三方卖家。律师认为,这可能就导致亚马逊商城缺乏监管动力,频现问题。

  买天然水晶吊坠 鉴定为仿的

  2014年5月19日,刘先生在亚马逊商城花92元买了一条“LACEY 奥地利水晶 蓝色 海洋之心 配925纯银项链 吊坠”,花68元买了一条“玲饰界 925银 美丽心扉 天使泪项链 天然水晶吊坠 八心八箭吊坠”。

  刘先生说,在商品介绍中,两款商品均宣称是天然水晶。

  2014年11月29日,刘先生又在入驻亚马逊商城的第三方商铺“约瑟兄弟”上买了一款925纯银、三层电镀白金手链和一款奥地利水晶白金挂坠,一共花了289.6元。

  在白金手链和水晶白金挂坠的网购页面,均有假一赔十的承诺。

  买了这么多首饰,才花了数百元,刘先生觉得过于便宜,怀疑有假,于是将水晶吊坠送到中工商联珠宝检测中心检测,鉴定结论为仿水晶。

  他又将白金手链和水晶白金挂坠送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地大珠宝鉴定中心鉴定,白金手链鉴定结果为“银手链”,水晶白金挂坠的鉴定结果为“合成立方氧化锆挂坠”。

  亚马逊拒认欺诈 称已经履责

  刘先生认为商家涉嫌欺诈,将亚马逊商城经营方——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5月份购买的商品按照消法规定买一赔三,对11月份购买的商品按照“假一赔十”的承诺作出履行。

  法庭上,卓越公司称,该公司只是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其与刘先生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卓越公司作为电商平台已经履行了平台责任,审查了销售者的相关资质文件,并且对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不存在欺诈故意。

  根据法律规定,电商平台只有在不能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时才承担纠纷责任,但刘先生没向卓越公司要过销售者信息,卓越公司也没作出过“假一赔十”的承诺。

  卓越公司还提供了“约瑟兄弟”公司出具的意见。意见称,商家已在产品介绍中写明首饰是“纯银吊坠”和“纯银手链”,刘先生只看到“电镀白金”字眼就把商品送检是不恰当的,其从未宣传产品为铂金。

  意见还称,“奥地利水晶”得名于奥地利施华洛世奇公司,因此,“奥地利水晶”只是对这种水晶的客观表述,不存在主观上对消费者的恶意误导。

  法院两次认定卓越不担责任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2014年5月向刘先生销售仿水晶吊坠的商家均未在水晶前加“仿”字,也没有对吊坠材质是仿水晶做文字说明,这损害了刘先生全面知悉商品信息的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但法院同时认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才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索赔。

  据此,法院认为,2014年11月刘先生购买的商品,销售方是“约瑟兄弟”店铺,卓越公司能够提供“约瑟兄弟”的联系方式,故刘先生应向“约瑟兄弟”索赔。“假一赔十”的承诺也是“约瑟兄弟”做出的,卓越公司不承担责任。

  对于2014年5月刘先生购买的商品,商品销售者信息均可从相应店铺网页中找到,因此刘先生应先向网店索赔。

  最终,针对刘先生2014年5月购买的前述两款水晶吊坠,朝阳法院于今年3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针对刘先生2014年11月购自“约瑟兄弟”的首饰,朝阳法院于今年6月也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日前,法制晚报记者登录亚马逊商城搜索涉案商品,均显示为“未找到相关商品”。

  买联想的新电脑 收到二手的

  入驻亚马逊商城的第三方还涉及虚假宣传问题。

  2014年5月1日,任女士在亚马逊商城内的“索隆电脑基地”店铺,买了一台售价为3830元的联想一体机电脑。

  任女士说,三天后她收到寄来的电脑,发现机身是污浊的,包装明显是打开过又重新封装的。“网站的商品显示,电脑配置的是Windows8系统。但我收到的电脑,系统是Windows7旗舰版。”

  打开电脑后,任女士还发现,电脑已于2014年3月28日注册了用户名,还安装了“360安全浏览器”、“PPS影音”等软件,电脑硬盘也已经分区。

  与亚马逊商城和索隆电脑公司协商未果后,任女士起诉了卓越公司和索隆公司。

  任女士认为,商家虚假宣传销售商品、以旧充新、以非正版的WIN7操作系统充当正版WIN8操作系统,构成欺诈,要求按照消法三倍赔偿。

  亚马逊称非销售者 无需担责

  被起诉后,索隆公司没有到庭应诉,只以书面形式辩称没有虚假宣传。

  卓越公司也没到庭应诉,以书面形式辩称:该公司只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者,不是产品销售者,涉案产品页面已明确提示该产品的卖家。

  卓越公司还称,其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免费的平台服务,因而关于对第三方卖家所售产品免责的声明合法有效,其无需对第三方卖家的产品质量瑕疵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第三方销售商赔3倍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任女士在购买电脑时已经明知索隆公司系卖家,故应当认定任女士与索隆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产品销售责任由索隆公司承担。

  卓越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既未收取货款,亦未就此次交易对任女士作出任何承诺,故无需承担产品责任。

责任编辑: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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