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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道歉算失信”的普法意义与实用价值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徐杨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2
摘要: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法院的官方微博与微信曝光了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中2名失信被执行人赵某和孙某的“执行标的额”一栏,填写的不是金额多少,而是“向父亲母亲道歉”、“向公公婆婆道歉”。(1月11日《现代快报》) 在我们的印象里,一般来说,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法院的官方微博与微信曝光了9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其中2名失信被执行人赵某和孙某的“执行标的额”一栏,填写的不是金额多少,而是“向父亲母亲道歉”、“向公公婆婆道歉”。(1月11日《现代快报》)

  在我们的印象里,一般来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里的,都是欠钱不还的老赖。这起案例中,儿子儿媳与父母之间并不涉及经济纠纷,却也上了失信人“黑名单”,这无疑颠覆了很多人的常识。有些网友甚至将这个案例理解为“因不孝而失信”,这种观点显然存在偏差,但也从反面说明,正确解读这起案例的重要性。

  事实上,这起案例在帮助我们正确理解信用的概念及相关法律制度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儿子儿媳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真实原因,是没有执行法院要求其向父母道歉的判决,而不是因为对父母不孝或与父母发生冲突。如果简单地把不孝与失信联系在一起,就有随意扩大信用黑名单适用范围之嫌。

  其次,这起案例扩大了我们对失信概念内涵与外延的理解。如果说最常见的“欠钱不还”是一种经济失信,那么有歉不道、有判决不执行就是一种法律失信。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失信,都可能遭到“信用惩戒”,这就提醒我们,在生活中任何时候都要做一个诚信的人,失信于人、失信于法都是不可取的。

  同时,这起案例也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如今在日常司法实践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家庭纠纷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司法机关常遭遇“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尴尬,执行难现象突出。有了这起案件的示范效应,今后我们的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完全可以借鉴“不执行判决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做法,让那些对法律缺乏敬畏的人为此付出法律代价。

  以案件中的儿子儿媳为例,被列入黑名单后,不仅在全国范围内会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而且去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卡等业务也会受阻。通过这种惩罚,能敦促当事人主动执行法律判决,也能起到警示作用,提升司法执行力,维护法律权威性。

责任编辑: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