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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70个基层法院建立陪审员退出补选机制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张述元作了《关于全省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张述元作了《关于全省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人民陪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在发扬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中说,2005年我省首批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1793名,实际选任1580名。2009年以来,按照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截至目前,我省140个基层法院(不含农垦、林业、铁路基层法院)共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2596名,实际选任2558名。近五年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95860件,其中刑事20283件,民商事74178件,行政1399件,分别占总数的21.2%、77.4%和1.4%。

  报告中说,省法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了人民陪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及时向省人大汇报,积极与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在人民陪审员名额确定、业务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目前,全省有70个基层法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退出和补选机制。今年,全省法院已经开始新一批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工作,预选出新的人民陪审员近1000名,待人大审议通过。全省地方基层法院努力为人民陪审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报告中说,全省共有104个基层法院采取了“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陪审员参与陪审并保障其审判参与权、审理权和表决权,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有优势,当好人民调解员、专家咨询员、裁判讲解员、司法宣传员和司法监督员。各级法院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提升陪审经费保障水平。

  针对人民陪审工作中存在数量不够充足、结构不够合理、使用不够得当、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做好选任工作、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记者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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