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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院全国首创青少年刑事案和解中心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中新网南京12月5日电 (刘津 通讯员 徐晓红)“对失足青少年的挽救,联系着几个家庭的命运”5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全国首家“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在该市栖霞区仙林派出所挂牌成立。这是南京市检察院探索青少年犯罪惩治、预防工作,促进法治校园、和
中新网南京12月5日电 (刘津 通讯员 徐晓红)“对失足青少年的挽救,联系着几个家庭的命运”5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全国首家“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在该市栖霞区仙林派出所挂牌成立。这是南京市检察院探索青少年犯罪惩治、预防工作,促进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的又一项举措。

  南京市高校云集,年轻学生众多。该市检察院今年抽调25名业务骨干组成课题组开展“年轻干警重返校园行”大型调研活动,对大学城校园法治建设及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及进一步推进法治的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于3月联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共同发布了全国首家大学城法治运行报告。

  在此基础上,南京市检察院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等深入了解高校、中小学校内矛盾调解状况、纠纷化解机制,并走访相关学校,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近年来所办相关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引入“第三方”,创立“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的设想。

  “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符合作轻缓化处理的法律政策规定。由于青少年心智发展仍未成熟,在误触法律或者人身、财产权利被侵害时,更容易受到负面影响,加上一个独生子女联系着几个家庭,对他们的教育挽救效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通过对青少年涉案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能够使青少年作案人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有利于青少年被侵害者得到相应赔偿,修复因犯罪行为而被破坏的人际关系及社会秩序。”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检察长倪一斌介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予以单章明确规定,2012年以来,该院通过刑事和解程序先后对5件5人青少年犯罪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均取得良好的效果。“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的成立,为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程序提供了更充分的平台。

  记者了解到,“青少年刑事案件和解中心”已经聘请了26名各高校推荐的经验丰富的刑事调解员、5名司法局公调、诉调人员参与工作。中心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提出和解要求,由所处诉讼阶段的司法机关审查是否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委托中心进行调解。双方可以自行和解,由司法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也可以由居间人主持调解。

  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教授认为,引入司法机关之外的“第三方”——社会中立组织主持刑事和解,发挥人民调解力量在基层群众自治方面的重大作用,既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又保证了司法机关中立性,更有利于实现正义,是在现行法律政策框架内,创新青少年司法维权机制的一项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