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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与香港律师会签署两地律师业交流合作协议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10月28日,在香港律师会主办的第三届“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期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签署两地律师业交流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律师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地律师行业组织建立更加紧密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促进两地律师业的发展
10月28日,在香港律师会主办的第三届“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期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签署两地律师业交流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律师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地律师行业组织建立更加紧密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促进两地律师业的发展,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协议内容包括加强两地律师的业务交流,促进两地律师业务合作,加强两地律师职业培训合作,加强两地律师业发展经验交流,组织开展两地律师联谊活动。
 
  根据协议安排,两会可以就两地律师共同关注的业务领域、专业问题、服务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举办相关研讨会或论坛,或者相互邀请对方律师参加各自举办的律师业务论坛或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
 
  两会鼓励、引导两地律师业在CEPA框架下开展更加紧密的业务合作,充分利用两地对法律服务业相互开放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两地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合作机制,视情况联合组织调研、检讨合作情况及问题,共同探讨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的措施。
 
  两会将加强沟通、协调与规划,根据两地律师需求,在涉及高端业务、新兴业务、涉外业务等专业领域以及律师职业操守、服务技能等方面开展律师职业培训合作,相互选派、推荐培训授课师资,在符合保障各方知识产权的权利情况下,交换培训教材和资料,也可以合作举办相关专项业务培训。
 
  两会将建立两地律师业发展、律师事务所建设管理、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等方面动态、信息、资料以及相关法律信息资料的交换机制,建立两会会长互访机制,有计划地组织两地律师以及内地地方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之间的互访,开展多形式的经验交流和专项研讨活动。
 
  两会将根据增进两地律师相互了解、促进友谊、密切合作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两地律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联谊活动。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