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最高法院领导宜兴调研新刑诉法施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江苏法制报 2月1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专委高憬宏赴宜兴法院调研新刑诉法施行情况。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等陪同调研。 高憬宏一行参观了宜兴法院院史馆,看望了一线办案民警,听取了宜兴法院全面工作和无锡中院关于新刑诉
江苏法制报


  2月1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专委高憬宏赴宜兴法院调研新刑诉法施行情况。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等陪同调研。

  高憬宏一行参观了宜兴法院院史馆,看望了一线办案民警,听取了宜兴法院全面工作和无锡中院关于新刑诉法施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并与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高憬宏针对新刑诉法施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强化司法调研工作,将新刑诉法施行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要牢固树立人权保护意识。详细解读新刑诉法人权保护、非法证据排除、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三个亮点内容,切实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将宪法原则充分体现到新刑诉法施行中;二是要牢固树立程序正义意识。贯彻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着力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观念,继续推进庭审程序规范化改革,严格杜绝超越职权行使权力;三是要牢固树立重视证据意识。坚持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并重的理念,严格审查、判断和正确使用证据,甄别并果断排除非法证据,重视律师辩护作用的发挥;四是要牢固树立庭审中心意识。以庭审活动为中心开展刑事审判,切实转变“卷宗中心主义”“笔录中心主义”,继续推进控辩式庭审改革,着力提高证人出庭率。

  周继业要求,要认真领会、全面贯彻高憬宏提出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充分适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需要,推动我省刑事审判工作再上台阶。

    (特约记者 姜立 /记者 徐育)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