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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大法官证书颁发暨宣誓仪式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大法官证书颁发暨宣誓仪式 王胜俊为大法官颁发证书 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向沈德咏颁发一级大法官证书 罗霄摄 本站北京12月27日讯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简洁而隆重的大法官证书颁发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大法官证书颁发暨宣誓仪式
王胜俊为大法官颁发证书

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向沈德咏颁发一级大法官证书 罗霄摄

      

  本站北京12月27日讯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简洁而隆重的大法官证书颁发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共和国第三批36位大法官颁发了大法官证书。
  根据刚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在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沈德咏的领誓下,现任全体大法官还举行了首次宣誓仪式,在国旗前庄严宣读了法官誓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主持了颁证仪式,并宣读了受证大法官名单。各位大法官逐一走到王胜俊首席大法官面前接受证书。已受证的10位大法官参加了观礼。
  此次在现场接受大法官证书的有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刘季幸;二级大法官张建南、刘学文、贺荣、高憬宏、杜万华、池强、高勇、胡毅峰、王振华、张文显、张述元、齐奇、马新岚、张忠厚、周玉华、张立勇、郑少三、郑鄂、罗殿龙、董治良、钱锋、王海萍、孙华璞、许前飞、安东、梁明远、董开军、李彦凯、王记文、乃依木•亚森、王小鸣。
  根据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我国建立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制度,实行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的职务序列。2002年3月21日召开的首次大法官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评定、晋升了41位我国首批大法官。2007年12月24日举行的第二次大法官会议上,26名大法官接受了大法官证书。此次大法官颁证是落实法官法、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官制度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