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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 2012 一、四大特点充分展现《报告》风格 (一)通篇贯穿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报告》无论是总结去年工作情况,还是部署今年工作任务,都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贯穿始终。如在报告商事审判时,重点介绍了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


  2012

 

   一、四大特点充分展现《报告》风格

   (一)通篇贯穿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报告》无论是总结去年工作情况,还是部署今年工作任务,都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贯穿始终。如在报告商事审判时,重点介绍了人民法院为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供司法保障的情况;在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时,重点介绍了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情况;在报告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时,着重介绍了人民法院强化群众观念,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的情况;在部署今年工作时,特别强调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努力让司法改革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等。

 

   (二)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职能作用谋篇布局

   《报告》从全面反映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入手,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执行工作、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均作了专题阐述,从十个方面系统回顾了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便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三)充分运用事实和数据反映人民法院工作情况

 

   (四)语言风格朴素平实

   《报告》坚持朴素平实的语言风格,文字简明扼要,避免空泛议论,尽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报告工作,注意回避一些日常较少使用、生僻晦涩的法言法语,对于必须使用的专业术语,在附件中作出解释说明,以便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审议、讨论《报告》。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党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两项活动”,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准确把握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成效。全国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做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刑事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对刑事案件隐含的社会矛盾进行排查、评估。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自诉案件和解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提升参与和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效。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继续推进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和社会调查制度改革等工作,帮助失足少年解决上学、就业等现实问题,使他们更加顺利地重新融入社会。严格减刑、假释条件及办理程序,规范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公正。完善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衔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促进完善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制度。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妥善审理各类涉及民生案件,不断完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妥善化解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认真研判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围绕经济工作主要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积极回应经济发展需求。制定《人民法院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全国各级法院更好地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出台《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制定《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及时解决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保全与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制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及时解决公司资本维持、股东资格认定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制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解决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律适用问题,依法清收债务人财产,制裁“假破产真逃债”等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依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职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破产案件绩效考评工作,着力完善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机制;制定《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管理人破产程序工作文书样式(试行)》,指导全国法院正确制作法律文书,规范司法行为;制定《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五)努力提高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研判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发展趋势,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六)深入开展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多项专项活动,继续清理执行积案,妥善做好涉执行信访处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七)着力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努力解决信访群众合法诉求

 

 

 

   (八)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和“三五改革纲要”的安排,以抓好改革项目的督查落实为重点,锐意创新,稳妥推进,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康发展。

 

 

 

 

 

   (九)切实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十)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加强基层司法保障,提升基层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人财物的保障力度,夯实法院工作根基。经反复与中央有关部门沟通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批准,认真做好第二批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分配和落实工作,有效缓解了当前法院队伍建设尤其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编制短缺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由西部省(市)高院参加的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工作座谈会,对西部地区法院开展定向招录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研讨,逐项提出应对措施,并将双语法官的培养确定为西部民族地区法院开展定向招录工作的重点。积极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先后多次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支持,不断提高基层经费保障水平。加大远程提讯技术保障,有效推进了远程提讯系统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2012年,我们党将迎来举世瞩目的十八大,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人民法院责任重大。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报告》明确提出,全国法院在新的一年里将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司法应对,搞好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相结合,惩治刑事犯罪,注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推进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突出问题;通过审判案件和法制宣传,坚持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德,鼓励诚实守信,弘扬良好风尚。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强化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司法水平。

 

   二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改革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进一步健全司法改革目标责任制,按照中央提出的“谁牵头制定改革意见,谁负责督促落实”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加强对已出台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健全司法改革目标责任制,巩固改革成果。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小额速裁制度、量刑制度及旁听庭审制度,加强巡回审判;深化执行改革,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司法评估、拍卖制度;深化人事管理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司法为民措施,按照“坚持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国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改革原则,正确分析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司法改革形势,认真研究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着手谋划下一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基本框架。

 

   三是着力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以共同的理想信念凝聚干警精神,以正确的司法理念指导执法办案,切实做到知行统一;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力培养机制,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既突出重点岗位、业务骨干,又兼顾其他干部,全面提高法官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廉政教育和权力监督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为切入点,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四是着力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水平。加强基层人才保障,实施基层人才聚集发展战略,认真督查“十一五”期间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强化基层法官培训,改进法官遴选制度,完善基层人员招录体制,千方百计把有经验、有水平的法官稳定在基层一线,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有效解决基层法官短缺和断层问题;加强法官职业保障,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基层干警职业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完善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真正做到关注基层、关心基层、关爱基层,为基层法官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基层经费保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经费保障改革措施,防止出现“中央进、地方退”的现象,完善地方法院基础建设管理,指导地方法院全面完成中、西部地区人民法庭专项建设任务,帮助地方法院加强以法庭专用设备为重点的技术装备、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支持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

 

   五是着力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人事任免的审议和决定等各项监督工作,健全人大代表联络、代表建议办理等制度。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加强与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主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完善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依法审理抗诉案件,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裁判实体公正,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的作用,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及时办理反馈;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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