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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导入” 例行“体检” ——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电脑纠错软件消除法律文书差错纪实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27
摘要:人民法院报 点击“导入” 例行“体检” ——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电脑纠错软件消除法律文书差错纪实 记者印象 5月11日上午10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法官助理王光坤刚刚起草完一份审理报告。他打开“刑事裁判文书纠错系统”,点击“导入”,对这篇文档进行例行
人民法院报


点击“导入” 例行“体检” ——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电脑纠错软件消除法律文书差错纪实


  记者印象

  5月11日上午10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法官助理王光坤刚刚起草完一份审理报告。他打开“刑事裁判文书纠错系统”,点击“导入”,对这篇文档进行例行“体检”,半分钟左右,系统提出4处修改建议。他一一作了校正。

  “再仔细校对一遍就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了。”王光坤告诉记者。现在,他可以喝一口茶,看看窗外的风景,平静地休整一下。

  但几个月前,每当起草完一份法律文书,他首先感到的不是完成工作的轻松,而是莫名的焦虑。“再看一遍吧,千万别出什么差错。”

  对文书差错的担忧曾经像一种强迫症折磨着他和同事们。“有的审判员甚至在晚上10点多打电话,要求把下午临下班才交给我的法律文书稿撤回去,第二天早上重新校对一遍再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回忆说。

  法律文书差错

  给公正脸上抹黑的顽疾

  在各种搜索引擎中键入“裁判文书差错”,很快就会有一大串搜索结果。有的论坛上,甚至出现了互相晒裁判文书差错的帖子。一些低级错误被网友们跟帖抨击。

  5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法院法律文书差错问题,直言不讳:“在送请审核的法律文书中,平均10个里面就会有大约2个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文书写作不规范、不统一。还有法律文书存在着错字、漏字,写错被告人姓名、一、二审判决时间和案号、罪名、法院名称等单纯技术性错误。

  “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最高人民法院五个刑庭最初并没有统一的裁判文书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助理严捷告诉记者。刑一庭曾经制作了本庭的死刑复核文书样式,对常见的文书格式作了规范。但对文书样式里没有表述的,只能依据之前的做法,法官的习惯不同,裁判文书的写法也有差异。比如对被告人未上诉的,对中院裁判阶段有表述为“一审”的,有表述为“原审”的。意思相同,但不严谨。

  2009年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指示,刑一庭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文书样式》,并征求了各刑庭意见,统一刑庭的文书样式,还对字体、数字等技术性规范进行规定。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死刑复核案件使用修订的法律文书样式的通知》。在落实通知要求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的过程中,法律文书写作不规范、硬伤多等差错问题更加明显地暴露出来。

  2009年7月,根据张军副院长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随机抽取了每庭10份(共50份)结案的裁判文书,使用纠错系统进行了检查、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严戈对那份很不尽如人意的检查结果印象深刻:50份文书共检验出188个不规范的点,平均每份文书有3.76个;共检查出逻辑不一致,错字、漏字等“硬伤”14个,平均4份文书有1个有硬伤。6份完全符合规范,占被检文书的12%;15份不规范点在5个以上,占所检查文书的30%。个别文书问题十分严重,出现14个不规范点,其中“硬伤”4个。

  当然,这次检验的文书有些是未经领导审批的初稿。但在张军副院长看来,如此多的不规范点甚至“硬伤”出现在文书初稿中,也已经是很值得警惕的重大隐患。

  “硬伤”成了法律文书难以根除的牛皮癣,也成了危害人民法院公信力的硬伤。

  “这种低级错误一旦出来了,人们不会认为这是笔误或文字差错,而是会提出质疑:‘这么不严肃的裁判文书怎么可能是公正的呢?’”张军副院长说。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刑庭都采取了应对措施:设置四道校对程序来堵差错。法官助理起草完法律文书后先校对一遍,案件承办人再校对一遍,庭长审核之后两个专门的法官助理再校对一遍,印刷出清样后书记员还要校对一遍。

  但即使这样也堵不住“硬伤”。防“硬伤”成了法官们心头的一块“硬伤”。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突破1.3万件,法官们只能靠“白加黑”、“5加2”加班结案。案件多了,文书量也随之加大,法官们不得不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分出精力去解决文书差错问题。

  寻求破解之道

  开发高级软件消灭低级硬伤

  与此同时,各地频繁出现的裁判文书质量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重视。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09年5月18日在一份裁判文书差错的报告中批示:“判决书是最具权威的法律文书,应当多重审核,不该出任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批示:“要作为一个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

  一直以来十分关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张军副院长在2009年初提出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行装局共同研发裁判文书纠错系统,落实“科技强院”要求,先“武装”本院各刑事审判庭,同时开发适用于地方各级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文书自动纠错系统,彻底消除法院裁判文书纯技术性的低级错误。王胜俊院长、沈德咏副院长均批示赞成,要求尽快研发并推广裁判文书自动纠错系统。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领命后与刑庭部分人员一起深入研究了裁判文书自动纠错的实际操作性,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经多方考量选定了一家具有法律知识研究力量和技术实力的科技公司。受委托公司于2009年4月开发了《刑事裁判文书纠错系统》试用版。

  这一纠错系统所依据的校验规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使用修订的法律文书样式的通知》规定,并征求各刑庭的意见。

 
科技加上管理

  轻松擦净公正的门面

 

  记者采访中法官们反映,从几个月来试行的情况看,纠错系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书差错问题,尤其是堵住了“硬伤”。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助理段凰与身边的法官们总结了纠错系统的三个优点。

  首先是统一了法律文书的格式。纠错软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的精神限定了文书的写作规范。“使用一段时间,一个正确的固定的格式也就记住了。”段凰说。

  其次是纠错方法比较实用。它在指出问题的时候,会链接到一个正确的要求。记者在王光坤指导下验证了一下,导入一个证据排列有问题的文件,系统很快提示错误,指出正确的证据排列顺序,并表明了它的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案件使用修订的法律文书样式的通知》第33页第8行。

  另外,“像写错被告人姓名、案号,遗漏被告人重要信息等硬伤基本上不会出现了。”段凰说。

  刑三庭书记员黄有湘补充说,“功能比较全。像行间距、段间距、字体、字号等单靠肉眼很难发现的一些细节,纠错软件会自动调整成统一格式。”他最大的感受是,有了这个软件他可以比以前放心多了。“感觉有个比自己还严格的人在把关。”

  纠错系统最大的价值体现在“实”上。它通过科技手段帮助法官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不仅为法院管理者提供管理手段,还能够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技术支持,是一个称得上审判与审判管理,需求与科技有机结合、统一的范例。严戈这样说。

  “快”,是大家对纠错软件的一致看法。黄有湘说,现在,一份法律文书用纠错软件过一遍,自己再校一遍,基本上就可以通过了。吕广伦指着自己桌上的一大堆案卷说,以前自己还要操心人名会不会写错等细节问题,来回对照很耽误工夫,现在他不用考虑这一类问题了。

  这样,法官们就有更多的精力关注案件的实质性问题。

  4月份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培训班,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刑事审判业务集中培训,纠错软件演示作为教学内容之一,受到学员们欢迎。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庭也在考虑引入相应的法律文书纠错软件。

  当然,软件毕竟不能替代人脑。文书样式不可能囊括实践中各种复杂的案件类型,许多具体、复杂的情况还是要法官自己斟酌。但总体上,纠错软件仍然是审判人员的好助手。“如果每个裁判书都经过软件的检验,哪怕它会有不当或遗漏提示,认真对待总会有收获。”严捷说。

  部分法官也希望进一步提高纠错软件的智能化程度。严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很快会召集一个座谈会,请刑庭的法官们结合几个月的试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便设计者进一步完善、升级这一软件。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法官们的共识是,纠错软件实际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的一个成功范例。

  一直大力推进这一工作的张军副院长说:“王胜俊院长提出人民法院第一要务是执法办案。法律文书尤其是裁判文书是案件的门面,用科技手段提高文书质量,进而会提高裁判质量、树立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依法治国不仅看是否有法可依,还要看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高人民法院推行从严治院,我们在刑事审判中对一个看起来很小的裁判文书差错问题狠抓不放,背后的深意就是在这里。”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