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从“世锦赛”到“大阅兵”,北京连续15天空气一级优。但是,在公众看来,蓝天易逝,“好景难常”。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今天表示,公众的这种忧虑并非没有道理。 如何让蓝天常在,让“阅兵蓝”变成“天天蓝”,潘岳今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正在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值得期待。 大气法最大亮点是关注空气改善 目前,大气法正在修订之中。潘岳说,新大气法最大亮点是关注空气质量改善,“大气法修改过程中,人大立法机关对此给予充分支持,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通篇都是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据潘岳介绍,大气法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 潘岳说,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保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部环保法律既要能改善环境质量,又要让执法者觉得够用、管用。对此,潘岳认为,大气法也做到了这一点。据他介绍,大气法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处罚违法有力,有诸多创新,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 大气法注重大气质量改善 大气法在修订过程中,很多环保专业人士提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因此,这些环保专业人士提出,考核质量改善比考核总量减排便于公众监督。 对此,潘岳表示,环保专业人士的建议完全正确。“新大气法已经吸纳了这些意见。”潘岳说,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检验环保工作的唯一标准,环保部门需要在过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考核方法,直接回应公众的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 就如何使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公众的感觉趋同,潘岳提出,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影响大气质量的因素很多,改善大气质量要全防全控。”潘岳认为,要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 他同时提出,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目前企业排放超标相当普遍,强化企业排放必须达标是基本要求,假如企业排放达标而区域环境质量仍然超标,那就应当实行总量控制。”潘岳说,防治大气污染,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业企业等固定源外,对于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和农业面源也要严格控制其污染物减排。 大气法11处要求公开内容 从长远的角度看,制定中国特色的“清洁空气法”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潘岳指出,在现阶段立法要考虑实际需要和现实可操作性,不能过于理想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