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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免予起诉(2)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12
摘要:刘虎,原广州《新快报》的调查记者,2013年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中,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带走。随后,北京警方证实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于8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诽

刘虎,原广州《新快报》的调查记者,2013年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中,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带走。随后,北京警方证实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于8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刘虎执行逮捕,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同年12月31日,刘虎被以涉嫌诽谤罪移送审查起诉,2014年8月3日被取保候审。

刘虎曾在多家新闻媒体供职,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原任重庆市副市长)马正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任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崔亚东、陕西省副省长(原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人。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