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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法制宣传结合优势

摘要:法制网揭阳(广东)9月24日电 记者章宁旦 9月22日至24日,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在广东调研普法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张彦珍指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治理中的优势,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群众容易接受

  法制网揭阳(广东)9月24日电 记者章宁旦 9月22日至24日,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在广东调研普法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张彦珍指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治理中的优势,将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群众容易接受、消化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的实效。

  张彦珍对广州市开办电视普法专用频道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张彦珍指出,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更要坚持正确的政策、法律舆论导向,要把尊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宣传社会正能量,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注重普法实效,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丰富多彩的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在加强普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大社会队伍和群众队伍建设力度,为普法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揭阳市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探索出以“六建一编”为主要内涵的全方位、零距离、高质量的基层法律服务模式(详见本报9月17日一版报道)。

  张彦珍在揭阳调研时表示,广东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制度,由律师担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实践,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意义非常重大。

  “在实践中,存在着普法教育方式与群众实际生活脱离的问题,使普法的实效从中打了折扣。”张彦珍就此指出,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要把律师的专业优势与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以群众容易接受、容易消化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实效。

  张彦珍强调,“六五”普法即将“收官”,各地一定要做好经验总结,为即将启动的“七五”普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