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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将对格式条款企业公开约谈

摘要:法制网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余瀛波 中消协今天在京发布了《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约谈办法》),这是全国消协系统关于消费维权约谈的第一个系统性指导文件。 根据《约谈办法》,从今年11月1日起,经营者如出现格式条款、通知、声明

法制网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余瀛波 中消协今天在京发布了《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约谈办法》),这是全国消协系统关于消费维权约谈的第一个系统性指导文件。

根据《约谈办法》,从今年11月1日起,经营者如出现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等8种情形,消协组织将可对经营者进行约谈。

经营者如果拒不参加约谈,或者约谈后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落实整改措施怎么办?对此,《约谈办法》明确,消协组织将通过公众媒体进行披露,并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同时,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事实清楚,且情节严重的,消协组织将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查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该《约谈办法》明确的8种约谈情形还包括: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的;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比较试验结果表明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而未采取的。

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中消协就先后约谈阿里、京东等十大电商,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约谈尼康、宝马、英菲尼迪、一汽大众、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路虎、东风日产、奔驰、上海大众等多家企业,敦促企业更好地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