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有偿补课4教师被停课反省半年

摘要:法制网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张维 实习生李彤辉 教育部今日发布了关于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部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吉林大学给予屈宝峰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金晶一、刘瑞海、唐景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4人从中学高级教师降

法制网北京10月29日讯 记者张维 实习生李彤辉 教育部今日发布了关于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部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吉林大学给予屈宝峰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金晶一、刘瑞海、唐景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4人从中学高级教师降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并停课反省半年,取消相应荣誉称号。

长春市教育局将屈宝峰等4名教师从长春市中考命题人才库中予以清除,永久取消其长春市中考命题入围资格;取消该校2016年中考命题入围资格,取消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2015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吉林大学附属中学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7月,吉林大学纪委对吉林大学附属中学4名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会同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对有关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

经查实,2015年6月6日至6月8日,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初三物理教师屈宝峰、初二数学教师金晶一、初一语文教师刘瑞海、初三英语(精品课)教师唐景荣4名教师分别接受学生家长邀请,多次到长春市君子大厦教室为10余名学生补课,补课结束后,分别收取了学生家长给予的补课费1000元。上述教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