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适应社会需求建设“智能法院”

摘要:法制网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李想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强调,要顺应信息科技时代发展潮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法制网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李想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强调,要顺应信息科技时代发展潮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能法院”。

周强指出,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可以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人民法院要以时不我待、攻坚克难的精神,大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朝着“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目标不断迈进。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设“智能法院”,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官办案,更好地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需求,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周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是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信息化顶层设计,在关键技术研究、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和信息系统专用设备研发等领域加强研究与合作,共同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樊友山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