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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自7月1日起发放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30
摘要:6月28日,我市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公布出台了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备受瞩目的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此次改革于6月底前完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公务用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市直党政机关

  6月28日,我市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公布出台了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备受瞩目的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此次改革于6月底前完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震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公务用车改革的机构范围为,市直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的厅(市)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车辆范围包括市直各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此次公务用车改革对参改的厅(市)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补贴具体标准为,正市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市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县(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县(处)级每人每月9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自7月1日起发放。公务用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从严配备执法执勤用车。涉改司勤人员的安置,在统筹调配的基础上,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市直机关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处置办法,统一规范处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张震在会议上指出,要切实把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摆到议事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改革规定,把工作做实做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