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男子以高息为饵诈骗40余人612万 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09
摘要:定西男子王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先后以投资啤酒、马铃薯生意等为由骗取谢某等40余人612万余元,而自己为了躲债不得不背井离乡捡废品。6月23日记者获悉,定西中院以王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

定西男子王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先后以投资啤酒、马铃薯生意等为由骗取谢某等40余人612万余元,而自己为了躲债不得不背井离乡捡废品。6月23日记者获悉,定西中院以王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0年前后,王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隐瞒事实真相,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先后以投资啤酒生意、贩运种植马铃薯且付高额利息等为由骗取丁某、张某某等40名被害人现金、财物等共计金额612.89万元。2013年1月,被告人王某变卖了自己的房产和车辆后逃匿。经定西市安定区警方网上追逃,并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中,王某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借款的目的不是诈骗,而是种植马铃薯,却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其房产、车辆在之前就已抵押,并不是为了逃避罪责卖的。被害人石某陈述称,他给王某陆续垫付10万元啤酒款,因王某还不上钱,就给他写了10万元的借条。2011年1月,他先后3次又给王某垫付了10万元。2011年3月28日,王某给他总写了20万元的借条,另说给48000元的利息。他一直催着要钱, 2011年底,王某却潜逃了。据多名证人证言证实,王某以投资啤酒生意、贩运种植马铃薯且付高额利息等承诺为由实施诈骗。其妻子赵某证言称,2011年11月份以后,王某离开定西逃到江苏南京,租了一个地方捡卖废品为生。其儿子证言称,王某在定西借了好多人的钱,在民乐、岷县种植马铃薯亏损了,因债主催债家里呆不住,就去了北京等地。家里的房子和车都卖掉还账了,现在没有一点家产。(兰州晨报 记者 董子彪)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