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吕华伟销售伪劣产品罪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9
摘要:(2014)豫法刑申字第391号 吕某伟: 你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濮中刑一终字第41号刑事裁定、南乐县人民法院(2012)南刑初字第58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014)豫法刑申字第391号

吕某伟:

你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对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濮中刑一终字第41号刑事裁定、南乐县人民法院(2012)南刑初字第58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