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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躲雨发生冲突 男子摔人被判刑八个月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8
摘要:砖厂躲雨发生冲突 男子摔人被判刑八个月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5月7日下午,被告人曾某骑摩托车搭乘朋友从丽村返回丰城市城区,途中大雨,到一砖厂躲雨。一个多小时后,曾某继续在砖厂躲雨,砖厂负责守夜的员工曾某某看到曾某在砖厂里呆了几个小时,认为曾某是来为偷东西而踩点的,要求曾某离开。两人为此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曾某将曾某某摔倒在地,导致曾某某受伤住院。经鉴定:曾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曾某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与被害人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