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上法执字第218号 申请执行人吴如团,男,1970年7月4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任建伟,男,1983年8月17日生,汉族。 本院在执行吴如团申请执行任建伟、刘金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任建伟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吴如团表示同意对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4)上法执字第218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驰峰 审判员 江发兵 审判员 周锐锋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张小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