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综合裁判文书

被告人段某某、李某甲、李某乙、王某甲、王某乙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未知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3
摘要: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邓刑二初字第32号 公诉机关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段某某,男,1970年1月25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 被告人李某甲,男,1976年10月11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 被告人李某乙,男,1947年8月2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邓刑二初字第32号
公诉机关邓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段某某,男,1970年1月25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
被告人李某甲,男,1976年10月11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
被告人李某乙,男,1947年8月2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
被告人王某甲,男,1961年3月11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
被告人王某乙,女,1974年3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邓州市。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邓检公诉刑诉(2014)5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某某犯盗窃罪、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王某甲、王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5年1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青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段某某、李某甲、李某乙、王某甲、王某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4年7月24日4时30分许,被告人段某某在邓州市古城广场华凯网吧门前,将王某一辆白色五羊小公主摩托车盗走。经邓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7800元。
2、2014年6月份一天,被告人段某某在邓州市文化路根据地网吧门前,将张某一辆银灰色五羊小公主摩托车盗走。经邓州市价格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5700元。
3、2014年6、7月份,被告人李某甲明知段某某的一辆白色五羊小公主踏板摩托车和一辆银灰色五羊小公主摩托车来历不明而予以窝藏在家。经邓州市价格中心鉴定,赃物总价值13500元。
4、2014年7月份的一天,经被告人李某甲介绍,段某某将盗窃来的一辆风爵电动车以26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丙。经邓州市价格中心鉴定,赃物价值1600元。
5、2014年7月25日9时30分许,经被告人李某乙介绍,段某某将盗窃来的一辆白色五羊踏板摩托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王某甲。经邓州市价格中心鉴定,赃物价值7800元。
6、2014年6月份的一天,经被告人王某乙介绍,余某某(另案处理)以850元的价格将段某某盗窃的一辆银灰色五羊小公主摩托车购买自用。经邓州市价格中心鉴定,赃物价值5700元。
上述事实,五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扣押清单及赃车照片、被告人照片及户籍证明、报案证明、到案证明、证人李某丙证言、被害人张某、王某等陈述、价格鉴定结论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王某甲、王某乙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居间销售、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段某某犯盗窃罪,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王某甲、王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五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乙、王某甲、王某乙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二、被告人李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段某某的刑期:自2014年7月26日起至2015年7月25日止;被告人李某甲的刑期:自2014年7月26日起至2015年2月25日止。被告人段某某、李某甲的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李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四、被告人王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五、被告人王某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员  赵光超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张玉敏
责任编辑:海舟

上一篇:被告人段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一篇:没有了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