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渑执字第309号 申请人席玉巧,女,1969年12月21日生,汉族。 被执行人李更有,男,1946年2月13日生,汉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渑民初字第22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席玉巧与被执行人李更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4)渑民初字第22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治军 审判员 赵小锁 审判员 贾俊峰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张书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