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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日,淅川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天恩、李书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4
摘要:2016年8月1日,淅川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天恩、李书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0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郭金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

2016年8月1日,淅川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天恩、李书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0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郭金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