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室动态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3:31:00 法治宣讲 宣誓 简介: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2003年5月,现有检察人员80人。该院地处湖州市中心城区,管辖范围包括吴兴区、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办案量占全市检察机关的三分之一。近年以来,吴兴区检察院结合区位特点和要求,以“尽责敬业”为院训,以依法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为重点,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检察基础不断夯实,检察品质持续提升,2016年5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是该院第二次获得此项荣誉。同时该院还先后6次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湖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湖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公诉科是全省优秀公诉团队,省级青年文明号,部门获得市级以上表彰40余次,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80余人次。 树一流理念 争一流业绩 2013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部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尽责敬业为院训,以检察履职为核心,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检察基础不断夯实,检察品质持续提升,先后四次被评为“浙江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集体二等功”,“湖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湖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 一、坚持效果至上,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一)服务保障大局讲精度。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第一时间出台服务保障办法,明确具体内容、对象、措施,通过案件办理、参与综治、对口联系等途径,服务推进区域综合发展。出台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十二项工作意见,联合工商联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吴兴区非公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形成服务合力。2013年以来,先后制定了服务区域发展10项政策文件,6次获得区委主要领导肯定,4次获得上级院领导肯定。 (二)维稳护航讲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护航G20。对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及侵财类犯罪案件坚持快捕快诉、从重从严打击,对可能引起不稳定因素的案件,注重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开展案件风险评估及公诉专案汇报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检调对接,积极运用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程序,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59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 14件,化解民事申诉人的纠纷和矛盾31批76人。 (三)服务基层群众讲温度。加强司法救助,建立经济特别困难刑事被害人帮扶、侵财型刑事案件被害人追偿、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等机制。推进以案释法,组建普法释法团队,打造“检察知识进万家”品牌,网络推送“检察官说法”专栏信息。发挥基层检察室作用,通过心理辅导、联系就业岗位、协助培训劳动技能、解决生活困难等,开展不起诉人员特色化帮教矫正,2015年杨家埠检察室被评为湖州市“最美窗口”。 二、坚持业务立检,创造过硬的司法“产品” (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注重“抓窝串、保民生”。按照“抓系统、系统抓” 的要求,着力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依法查办工程建设、医疗、环保等领域贪污贿赂窝串案。201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93件93人,科级干部49人,处级干部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立案查处湖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矿山企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李世华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贿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的受贿案。办理的中储粮系列渎职犯罪案件,得到习近平、王岐山以及夏宝龙、李强等中央及省领导的批示,被评为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坚持开展深度预防、同步预防和制度预防,3个单位行业的预防制度建设被省院预防处认可。为案发单位提供“订单式”预防服务,协助建章立制32项。 (二)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注重“保平安、促和谐”。2013年以来批准逮捕3000余人,审查起诉7700余人,办案总数和人均办案数年年居全市第一。严把案件质量关,未出现错捕、错诉案件。2014年办理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16名个人,非法处置总量5900余吨危险废物的特大污染环境系列案件,全面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提前介入、监督立案、移送职务犯罪线索,获得各级领导的肯定,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了湖州市首例因非正常上访被判寻衅滋事案,有效打击和震慑了非法上访。严厉打击“涉网三领域”犯罪,有关信息转报省委办采编,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王辉忠批示肯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00余人,不起诉200余人。 (三)诉讼监督工作注重“抓重点、求实效”。2013年以来依法对侦查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56件,追捕29人,追诉101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39人,十年以上14人,绝对不捕7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起刑事抗诉17件,已改判11件。民事监督改判8件,办结虚假诉讼案件8件50余人,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民行抗诉案件,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监所部门办理浙江省长湖监狱民警沈某为服刑人员减刑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案。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职能水平 (一)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引导公安机关把侦查的重心从获取口供转变到全面收集、固定客观性证据上来,采取“讲座明规格”和“严审重制约”两步走的举措,出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实行三类公诉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定庭前会议实施细则。2013年来,共办理200多起依据客观性证据定罪的案件,对18件案件严格运用证据规则排除非法证据,驳回辩护人非法证据排除要求案件31件。 (二)探索实践“绿色司法”。 建立“绿色司法+绿色产业”工作新模式。围绕“美丽吴兴深化行动”,选取吴兴西塞山旅游度假区项目,联合开展一系列工作,将“绿色司法”融入“绿色产业。创新工作机制,整治司法“雾霾”,针对人均办案数全市第一、案多人少的困难,运用提前介入机制,提高案件质量;推进案件分流,启动轻案快办机制,实现全程提速;探索建设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实现集约化办案。制定案卷制作及查阅细则,保障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的安全规范,提高司法信息化水平,维护律师阅卷权,促进构建良性检律关系。 (三)加强司法行为的规范化。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定每位班子成员联系若干代表小组,寄送《代表委员专刊》,开展检察长约见人大代表活动,邀请人大领导及代表对检察工作监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组织协调作用,开展案件评查、开庭提审规范性的暗访、聘请检察联络员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等。抓住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契机,积极自查,落实整改,修订、出台相关业务性文件10份。 四、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优秀的检察队伍 (一)加强凝聚力建设。党组率先垂范,提出“尽责比能力更重要,敬业比水平更需要”“有人负责,我配合,没人负责,我负责”口号,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以身作则,团结和谐。干警和四套班子对党组的满意率均达98%以上,队伍连续保持零违纪。 (二)提升干警综合素能。采取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邀请专家指导,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加强帮扶带教,实行“导师制”,由资深检察官负责,对业务骨干一对一辅导,并共同承担课题研究,定期组织研讨沙龙。加强挂职交流,实行新进人员试用期 “一月一轮岗”锻炼检验制度,选派业务骨干到市院、省院锻炼和参与办案。3年来,有1名干警获得“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1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女检察官”称号,5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获奖,4名干警获评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8人次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奖。 (三)营造吴兴检察文化。坚持落实“从优待检”的各项措施。注重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11名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通过“双聘”竞争上岗。推行“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干警职业困惑、生活实际困难。提供展示个人才能的平台,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演讲比赛、歌咏比赛、摄影、征文,在全国获奖1人次、省级获奖9人次,市级获奖8人次展示了检察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坚持时代引领,打造坚实的检务保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区委区政府沟通,争取经费支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要求及检察机关“两房”建设标准,建成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米,总投资1亿余元的技侦大楼。承建湖州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配备两套独立的审讯系统,就高配置信息化设备,具备办案、休整等各项功能。加强基层检察室功能用房建设,杨家埠检察室建成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区域和门面独立、功能齐全的办公场所。 (二)强化检察技术保障。建设智慧型大楼,在“两房”建设中,高标准建设自侦办案工作区、远程接访中心、视频讯问室和“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适度超前设计、施工,适应未来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需求。积极落实上级院顶层设计、统一推进各项软件应用,根据自身工作需求,研发辅助型应用软件,先后主导开发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管理系统、科技装备管理系统、八小时外车辆使用情况信息发布系统等8个实用软件工具。 (三)完善检察政务管理。实行检察政务“互联网+”模式,开发“检务通”手机APP,涵盖会议管理、车辆管理、日制考核、加班管理、用餐管理等8项功能。资产管理静态、动态相结合,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明细账和卡片,定期核对和不定期抽查。引进财务专业人才,加强经费管理,提高预算和经费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