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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陈某某(正科级)受贿13.5万元获缓刑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福建 正义网莆田12月14日电(通讯员 吴舟 邱霖)近日,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陈某某(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
福建  正义网莆田12月14日电(通讯员 吴舟 邱霖)近日,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陈某某(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经查明,被告人陈某某在任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镇长兼黄石木兰溪三期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项目评估征迁等方面给予关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能投案自首,且退出全部的违法所得款,遂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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