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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户籍信息查询专线,开辟工商、银行信息快速查询通道,装备手机数据恢复系统、硬盘快速解密系统等先进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检察室动态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4:07:00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检察救助基金发放仪式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下乡召开不起诉案件审查听证会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未成年人阳光就业帮教基地 简介:玉融大地、龙江之滨,
检察室动态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时间:2016-11-24 14:07:00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检察救助基金发放仪式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下乡召开不起诉案件审查听证会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未成年人阳光就业帮教基地  简介:玉融大地、龙江之滨,活跃着一支朝气蓬勃的检察队伍。他们眼含凌厉、目似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13年以来批捕3429件5299人、起诉5390件8344人,为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他们敢于碰硬、“打虎拍蝇”,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20件180人,查处科处级干部22人,追回赃款5504万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他们缜密为念、严谨求真,立案监督174件210人,追捕漏犯196人,追诉99人,提出刑事抗诉20件44人,坚决守护法律公平正义。他们刚柔并济、人性执法,善于运用检调对接、检察救助、公开听证、未成年人帮教等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就是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最高检“集体一等功”等多项荣誉称号的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新的时期,他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乘风破浪、守望正义、忠诚为民。   砥砺前行 勇于担当   2013年以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向好发展,每年在福州市的基层院考评中均名列第一。   一、充分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卓有成效。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429件5299人、审查起诉5390件8344人。积极参与综治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医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结合办案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充分运用各类检察建议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和水平。   全力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30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53人。充分运用刑事赔偿押金、检调对接等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148件。打造未成年人检察的福清品牌,增设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现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注重帮教工作,在企业、技校、社区等建立4个帮教基地,共帮教146人,促使47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就业,帮助37人重返校园。   持续强化诉讼监督。发现并排除非法证据43份,督促侦查机关对268份瑕疵证据及时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立案监督174件210人,追捕漏犯196人,追诉99人,提出刑事抗诉20件44人,依法督促侦查机关和人民法院变更强制措施138人次,全面推行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46%。民行部门提请抗诉4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检察建议共54份。刑执检察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8份。   二、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廉政建设成绩斐然。   深入查办大要案。积极响应中央“打虎拍蝇”的要求,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20件18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8件151人、渎职侵权犯罪27件29人。查处科处级干部22人,50万元以上大案30人(其中百万元以上7人),追赃5504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涉及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业等领域。查处的案件社会震动大,群众反响好。   着力提升办案水平。建立户籍信息查询专线,开辟工商、银行信息快速查询通道,装备手机数据恢复系统、硬盘快速解密系统等先进侦查器材,提升侦查科技含量。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探索建立同录内容双重审查制度,试行对重要证人询问同录机制。坚持纪检监察事中介入自侦办案机制,健全接触当事人全程安全防范机制,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确保自侦办案依法规范进行。   着力增强预防效果。常态性开展法治宣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庭审观摩等活动,强化干部廉政意识。通过拍摄微电影、建设廉政公园、制作廉政公益海报等,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提升预防宣传感染力。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功能,共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081批次,率先将政府采购、村居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金融信贷审查等纳入查询范围,把好廉洁准入关。   三、注重品牌创建,探索检察改革勇当先锋。   探索完善办案责任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公诉部门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选任了8名主任检察官,以其为核心分别成立办案组,将审查起诉中约90%事项的决定权下放至主任检察官,极大提升办案效率。同时出台绩效考核、岗位津贴、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加强对主任检察官的监督制约。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人民网等多家权威媒体刊载,并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推进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在第一时间主动召集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商讨、出台实施细则,率先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危险驾驶、容留吸毒、盗窃、贩毒等案件纳入速裁程序范围,共办理速裁案件600件637人。绝大部分此类案件均在5日内审结,诉讼效率大大提高,取得良好效果。   着力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贯彻四中全会的相关决定,商请市政府印发《关于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出台《关于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以民行部门更名为民事行政监督局为标志,全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共办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45件。   有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来信来访2353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程序导入、瑕疵补正、终结退出机制,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综合运用公开审查、社会参与、心理疏导等方法,努力息访息诉。与省院连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26名特困当事人提供救助12.3万元。   四、打造过硬队伍,公信力亲和力稳步提升。   着力提升公信力。牢牢把握“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这个总抓手,强化规范执法,先后就不捕、不诉、刑事赔偿押金等适用宽缓刑事政策等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力求统一执法尺度。强化公正履职,完善检察环节各项权利告知制度,建立逮捕必要性说明、不捕不诉案件说理、案件风险评估等制度,力求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自身监督,加强案件管理,定期评查捕诉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质量,建立羁押期限预警机制,坚决杜绝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现象。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立行立改。   着力提升亲和力。不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率先建成集控申接待、案件受理、案件信息发布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窗口功能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扎实开展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公开程序性信息639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条,不起诉决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2897份。加强“福清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微信、微博,及时发布检察特色资讯。进一步加强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经常性邀请视察专项工作,增进了解。   着力营造积极向上氛围。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改“四风”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通过开展“读书荐书”、“文化沙龙”、“道德讲堂”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文化素养。大力倡导争先创优,以执行力为抓手,强化履职督查;以业绩为重点,树立晋升与业绩高度相关的用人导向;以亮点为载体,不断激发创新思维,形成了团结拼搏、和谐共事的生动局面。   五、坚定政治方向,影响力美誉度不断增强。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不折不扣贯彻上级院党组的各项部署,并结合福清的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紧紧依靠福清市委的领导,围绕市委海港新城开放开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大福清”建设等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福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赢得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经年的累积效应,形成了福清市委市政府对检察机关的充分信任。在处理本辖区涉法事宜以及出台重大政策时,市委市政府均充分听取和尊重检察机关的意见。在机构增设、机构更名、职数增加、干部选拔、人员调动、预算编排、物资采购、基础建设投入等方面,市委市政府都给予毫无保留的支持,为福清检察工作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建成果丰硕。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荣获省级以上荣誉46项。去年4月,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今年5月,获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3届被高检院、检察日报社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8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控申接待室连续4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4年 2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驻所检察室连续3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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