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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制在中国的光辉实践——记大午集团的“私企立宪制”变革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转载研究 刘三郎 明新书院一、序言大学期间曾与几名同学参加了学校的“学生科研立项”,我们小组立项的题目是《大午农牧集团公司治理模式研究》,课题最终成果为论文——《私营企业的“君主立宪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午农牧集团的“私企立宪制”给大午
转载研究 刘三郎 明新书院一、序言大学期间曾与几名同学参加了学校的“学生科研立项”,我们小组立项的题目是《大午农牧集团公司治理模式研究》,课题最终成果为论文——《私营企业的“君主立宪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午农牧集团的“私企立宪制”给大午集团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有了一些变化。可以认为大午农牧集团的公司治理模式是议会制在企业管理上的实践,在这里就“议会制”在大午集团的确立、运行与绩效,向大家进行介绍。二、“私企立宪制”得以建立的缘起2003年,因为涉及“非法集资”,孙大午和大午集团管理层10多人被警方控制。一时间,大午集团群龙无首。正在读大学,准备去澳洲留学的孙大午长子孙萌,按照相关规定,临时担任公司董事长。结果,没有任何经验的孙萌并不能胜任董事长职务,大午集团的经营一下子跌入了困境。后在学界、企业界的强烈呼吁下,孙大午“非法集资”案不了了之。蒙冤入狱对孙大午的打击非常有限,真正让孙大午陷入沉思的是接班人问题。经过思考与探索,在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启发下,将企业管理方面的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三权分立,企业所有权整体传承并且不得干预企业决策、经营管理的,落实职工民主参与的“私企立宪制”公司治理模式于2004年在大午农牧集团落地。正式开始了孙大午先生的“君主立宪”、“劳资共和”的实践。孙大午先生更多的认为自己的思考解决了民营企业的传承问题,学生时代的我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的探索,今天我更多的认为这是民主制具体来讲是议会制在中国的一次实践。三、大午集团的“私企立宪制”大午集团的高层管理机构为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现分别就三会的成员如何产生?其职责与权限是什么?运行规则如何?向大家简单介绍。(一)董事会1、董事会是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若干人组成;董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2年,董事长每届任期4年,均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可在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副董事长,被提名的副董事长需经三会联席会议通过。2、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决定集团发展战略、重大发展方针;决定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干部员工激励机制、年终利润分配方案;协调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生产、经营、协作关系;审议对集团章程、制度的修改;子公司一、二把手的任免、调动。3、董事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或监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要通报监事会。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开。每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不得弃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二)理事会1、理事会是集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实施董事会的决议;理事会成员由单位一把手和子公司办公室主任组成;理事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每月召开1~2次。2、 总经理由董事会在董事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总经理可在董事会成员或理事会成员中提名副总经理;被提名的副总经理需经三会联席会议通过。3、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决算和任务考核;代表集团对外处理重要业务;公司章程和三会联席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1、监事会由产权所有者家族成员、工会主席、法监部主任、财务总监和其他聘用人员组成。监事会监督权最大。监事会由监事长负责,监事长实行继承制。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拟定企业的根本运行机制——《私企立宪制度》;组织董事换届选举;检查集团的财务、业务情况;查阅财务帐薄和其他会计资料;必要时可要求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报告集团的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经理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对董事提出弹劾;监督审核董事会、理事会提交的集团公司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监事长或监事会的代表可以列席董事会、理事会会议。3、 监事会每两年组织一次换届选举(每隔一年的十二月定为选举月),选举集团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期间可设立临时性的办事机构(选举办公室或委员会),该办事机构在监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四、“私企立宪制”的议会制属性(一)董事会的议会属性从前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董事会就相当于集团的“议会”,是集团权力的核心机构。但是作为个人,董事长的权力与作用仅相当于“议长”,只能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并不能独立做任何决策,所有决策必须是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开。每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不得弃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享有以下权利:审阅集团的各项业务、财务报告、月度工作总结,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关心本单位和全集团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就影响企业发展的普便性、全局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在董事会授权或董事会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就集团或集团成员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和指导意见;可免费使用公司的车辆,包括因私用车;享受存休制度;有外出学习及出国考察的资格。此外,大午集团的董事选举可是真真切切的所有有选举权的职工一人一票,民主选举产生的。从董事会选举开始到现在,大午集团对选举权的要求是越来越严格的。最早,只要是有3年以上工龄的职工就拥有选举权,后来是5年以上工龄拥有选举权,现在是要求10年工龄以上者或班组以上干部才拥有选举权。拥有选举权的职工人数现在大约500-600人,颇有些古罗马元老院的感觉。另一方面,颇有意思的是大午集团对候选者的要求则非常宽松——只要有一年以上工龄即有资格作为候选人参加竞选;只要有10人(不需要是有选举权者)以上联名推荐,就可以正式参加初选,颇有点英雄不问出处的感觉。(二)理事会的内阁属性理事会相当于集团的“内阁”,而相当于内阁总理的总经理,有着相对较大的个人权限,虽然主要是带领理事会成员落实董事会决议,但是总经理个人享有代表集团处理对外重要事务的权力。(三)监事长的虚位元首属性作为集团产权拥有者的监事长,就相当于议会制国家的虚位元首,并不参与集团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作为这套制度的首创者,孙大午本人也从未干预过董事会的决策和理事会的经营管理。甚至在他的提案不止一次被董事会否决后,连提案都很少提。只是作为监督机构的领导,带领监事会成员对董事会和理事会等机构及其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现在大午集团已成功组织6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不仅广大职工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而且都井然有序,并且拉选票、竞选、演说等方式都已被运用在董事会选举中。颇有些民主国家议会选举的感觉。此外,董事会的召集规则、议事规则和表决规则也与议会制国家的议会相类似。因此在下文,笔者将大午集团的“私企立宪制”称为“议会制”。五、“议会制”实施效果大午集团的这一套管理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都足够“新奇”,但是评价一个管理者或管理制度的唯一标准是“绩效”。那么“议会制”在大午集团的实施效果是怎样的呢?能够反映企业管理绩效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两个指标一是公司发展速度,二是职工待遇。下面我们从大午集团实行“议会制”后这两方面的数据进行说明:(一)企业发展速度企业产值自实施私企立宪制以来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2004年是7家子公司,产值1亿元,员工不足千人;现在有19家子公司,两家合资公司,产值20多亿元,员工4500人。集团现至少有80万平米建筑面积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全部是净资产,不仅没有银行贷款,而且每个银行都有存款,各子公司都在盈利。大午集团有保定市最大的体育馆,可容纳6000人;正在建设三甲医院,容纳3000张床位,包括2000张养老床位1000张病床,可以说在当地甚至河北省最好的医院。新建的宾馆,建成可容纳2000人,现在的可容纳1000人的宾馆一房难求。每个子公司的效益都非常好。此外还有一项站到世界前沿的产品——金凤种鸡,一只小鸡可以卖5元钱,每天的雏鸡孵化量是30万只,大部分都是乘飞机运往全国各地,美国、荷兰、以色列的小鸡在中国卖3元多都很难……(二)职工待遇工人在12月份的时候都要涨工资,以前是不低于15%,现在调到10%到15%,每年递增;员工流失率不超过2%~3%,每期干部培训班也有300到400人。管理人员以发展奖励为主,如果发展了,比上一年利润增加了,那么超额部分的20%要提取出来,用来奖励干部;如果没有发展,比上一年的利润降低了,也仍然有8%,属于普遍性的,干部工人共同享受。奖励干部有规定,不能超过工人工资的5倍,高层不能超过10倍。多余出来的钱,存在各单位的小金库。不能用于领导自己,用于全员旅游、休假或者其他的福利开支。广大职工也享有带薪旅游,有1到7天的带薪旅游,高层可以带薪到国外去,今年80到90人去了日本,将来还可能去更远的地方。现在工人旅游山东青岛、北戴河等地,甚至有的公司包飞机去,有小金库开支。至于住房、医疗、上学、退休这些福利也是比较完善的。大午集团的员工还享有医疗费用报销的福利,根据工龄的长短,享受不同的报销额度。3年以上的从3万起,5年报5万,10年报10万,20年报20万,干的时间越长,报销额度越高。当然一般会先走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报销,报销不了的部分,由集团报销。从私企立宪制实施起,连续或累计当选二届以上的董事长、三届以上的总经理、八届以上的董事均可享受离休待遇,离休待遇原则上参照本人在职待遇;鼓励董事(干部)的子女出国留学、外出创业,设立董事(干部)子女出国留学、外出创业基金,数额为30万~100万元。一家农牧企业,除非并购,本应是很难快速发展的,但是河北省徐水县的这些“老农民”的潜能被民主化管理充分调动与释放出来,结出了如此丰硕的果实。………………六、大午集团“新政”取得成功的原因事实无可争议的证明了民主给企业带来的活力,我个人认为民主选举凝聚了人心,民主决策最大限度的避免失误,合理的权力架构释放了全体职工的活力是大午集团实施“议会制”以来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具体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一)民主选举保证了职工的权力,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要成为董事会成员,必须获得足够多的职工选票。选票保障了职工的权力,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有了一个最有力的武器;拥有决定公司决策机构人选的权力,也让职工的积极性、责任心、凝聚力得到提高;大家选出来的人大家肯定拥护,董事会也因此获得了极高的凝聚力。正如孙大午本人所说,员工如果能够用手投票,就不会轻易选择用脚投票。(二)民主选举保证了领导层之间的和谐。选举是一种阳谋政治,明规则政治。要想进入董事会,先要获得500多名有投票权的元老级员工的选票,这个靠的是个人的人品、能力、业绩、威望,无需溜须拍马任何人;要想当上董事长,就要获得当选董事们的认可,靠的同样是德行、能力、业绩、威望等。阳谋政治下,赢的人兢兢业业,以免下次落选;输的人不用担心被打击报复,也要心服口服,因为原因不在别处,也因为下次还有机会。(三)民主选举保证了决策机构的人员的质量。一个人如果要成为董事,先要经过初选,首先要有10个比较了解自己的人联名推荐;然后还要经过复选;最后,进入真正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还要到各子公司宣传自己,赢得其他子公司的人的信任。最后,要赢得10年以上工龄的元老级员工和班组长以上干部共500多人中的至少400票,才可能进入董事会。民主选举虽然很难选出像古代韩信、吴起那样的超级人才,但是有着雪亮眼睛的群众选出的一定不是个无德无才的庸人。(四)民主决策,可以有效避免很多冒失、武断的决定。董事会任何决议都是董事一人一票,投票表决;在投票前,又会允许各方充分发表个人见解。这个机制,能够大致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又能够调动参与决策的人执行的积极性。(董事会成员有很大比例会担任子公司一把手。)(五)民主管理释放了大家的潜力,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民主管理一般都是自下而上的管理,一般是基层的需求向上反映,得到高层通过后再回到基层落实。在实行“议会制”后,大午集团子公司迅速增加,盈利能力迅速增强,拳头产品越来越多,与全体职工积极贡献智慧,释放潜力有着莫大的因果关系。同时,民主的管理往往是共治企业、共享发展成果的管理,大午集团的职工在对企业有效“共治”后也实实在在的“共享”了集团的发展成果,这也保证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七、总结与启示大午集团在2004年实行“议会制”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发展比较好的乡镇企业,员工基本都是附近村子的“老农民”,大学生少之又少;作为一家企业,其外部环境的变化性远超一般的社区;作为一家企业,其对决策效率的要求也远高于一般的行政机构;作为一家立足于乡村的农牧企业,其内部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即紧密又复杂。在广泛流行的素质论、外部环境论、发展阶段论等观点看来,无论如何大午农牧集团都是不适合民主制度的。但是,就是这样一帮处在企业快速发展阶段祖辈就生活在一起的“老农民”,在一个学者型企业家的带领下,不仅把民主制度建立起来了,还用远高于同期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远高于大多数企业的发展质量向大家证明了民主的力量。大午集团的管理变革,也可以认为是民主制尤其是议会制在中国的一次光辉的实践。但是无论大午集团再怎么成功,也有人能举出反例来证明民主带来的害处,尤其是在我们所接触到的信息比较片面的情况下。那么大午集团的这次变革能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如果大午集团的一些变革要素抽象出来,经过归纳总结,再找到类似的民主化改革的国家进行类比,就可以在更宽泛的范围内得到一些启示。(一)最强大的力量主动推进改革。要问大午集团谁的影响力最大,毫无疑问是孙大午本人,大午新政也是在孙大午本人的推动下得以实施的,孙大午可以说是大午集团诸多“力量”中最强大的一个。一个最强大的力量,主动推进民主化管理的改革,这个进程无疑会顺利、平稳许多。包括集团高管在内的人,一开始并不一定能理解这套制度的用意,但是,在实行了一段时间后,大家从新政中获得共治、共享企业的机会并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后,这套制度才最终树立起牢不可破的权威。孙大午本人在担任监事长之后,从来没有干预过集团的决策与经营管理,董事会、理事会成员也只能按照制度赋予的权力与职责来工作。孙大午的提案不止一次被董事会否决,孙大午都尊重了董事会的决策权。按照孙大午本人的说法,就连他现在也无法推翻这套制度了。一个非常类似的案例就是日本的战后改革。战后的日本人根本不知道民主为何物,但是在占领军司令麦克阿瑟的强力推动下,日本开启了改革进程,并且很快新的制度在日本开始良性发展。无论美国还是日本,都有人不赞同麦克阿瑟元帅的观点,但是他们无力抗衡,最终这些人也从麦克阿瑟的所作所为中得到好处。反观那些民主化改革失败的国家,大部分都是因为那个强有力的力量破坏了最初的制度,而造成制度缺乏权威性而难以落实。试想卡扎菲、穆巴拉克之类的枭雄,如果能主动推进本国的改革,并小心翼翼的保护新制度的运行,他们的生命一定可以焕发出不一样的光彩。一支最强大的力量,主动推进一项文明与进步的制度,并尽心尽力的呵护这个制度,规制各方面的力量来保证这个制度的良性发展,是成本最低的促进一个组织文明与进步的办法,有这样一支强大的力量,实在是最大的幸运!(二)好的制度不是设计出来的,是各方力量博弈的结果。“议会制”改革并不是孙大午一开始就设计出来并推行的。在这之前,孙大午曾经考虑过分散股权等方法,但是由于每次都有人认为自己利益受损而反对,都未能最终落实。没有办法,孙大午才在权衡各方利益之后设计了这套制度,各方也都不认为自己利益受损或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愿意一起试一试这套制度的可行性。最终,试出了这样一个辉煌的成果。(三)制度的精细性也是一个制度能够有效运行的保障。大午集团的新政,绝不是简单地一人一票选董事,董事会一人一票进行表决这样简单。对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理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监事长、监事会组成成员等方面的权限、职责、议事规则、运行规则、工作规则等都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并且制度一律公开,以便全体职工来监督制度的运行。虽然,改制后集团的核心机构为三会,即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但是三会都不是最高权力机构,三会联席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都在某一方面拥有高于三会的权力。有兴趣的可以去大午集团网站查看相关制度文件。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这五个机构各有各的权力,各有各的职责,谁也不能越界,任何一方又都处在其他方的制约之下,既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又有灵活的调整规则,最终结果是好人不得越法而行善,坏人不能越法而作恶。以上三点,既是对大午农牧集团“议会制”能够成功的总结,也是对其他组织、地区想要进行类似改革的启示……(本文所有资料来自于大午农牧集团公开信息和孙大午先生本人演讲,如有不妥请联系小编,小编第一时间修改。小编微信:liusanlang704112)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能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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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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