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 正义网吉安8月4日电(通讯员 张焕年)明知财务凭证不详实,会计师事务所仍为公司出具虚假财务审计报告,致使县财政被骗70万元。近日,经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明德、彭仲荣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吉安县葡萄实业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份,为了成功申报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2012年7月左右便委托吉安县君山联合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事务所的两合伙人李明德、彭仲荣,在没有任何会计财务资料的情况下,通过虚编会计资料,按照该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的要求,为该公司出具了2008年至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该公司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2011年虚假财务审计报告,成功骗得了7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二人行为构成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鉴于二人有自首情节,造成的经济损失部分已挽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