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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上海自贸区准入措施调整(3)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9-28
摘要: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限于合资、合作)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

21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限于合资、合作) 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

22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六、批发和零售业
  2.粮食收购,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烟草、原油、农药、农膜、化肥的批发、零售、配送(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 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植物油、食糖、化肥的批发、零售、配送,粮食、棉花的零售、配送,取消门店数量限制

23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六、批发和零售业
  1.直销、邮购、网上销售 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取消对外商投资邮购和一般商品网上销售的限制

24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铁路货物运输公司 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业务

25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
  第四条:外商投资方式包括:
  (一)合资、合作经营(简称“合营”);
  (二)购买民航企业的股份,包括民航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以及在境内发行的上市外资股;
  (三)其他经批准的投资方式。
  外商以合作经营方式投资公共航空运输和从事公务飞行、空中游览的通用航空企业,必须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6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八、房地产业
  3.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
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取消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

27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摄影服务(含空中摄影等特技摄影服务,但不包括测绘航空摄影,限于合资) 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摄影服务(不含空中摄影等特技摄影服务)

日期:2014-9-28 14:01:08 |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