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热点案件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安徽淮北中级法院原刑庭庭长“借案受贿”20万元被判刑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2月6日电(记者徐海涛、刘美子)安徽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周某多次利用职权影响案件公正判决,并从中收受贿赂20万元。日前,经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2月6日电(记者徐海涛、刘美子)安徽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周某多次利用职权影响案件公正判决,并从中收受贿赂20万元。日前,经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2年,周某担任审判长主审李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李某父亲通过律师钱某介绍认识了周某。当年9月的一天,李父到周某家中请求关照,周某表示“案件难办”,李父遂送给其现金5万元。之后不久,周某告知李父,准备判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但法院其他人对该判决结果不满意,需要“意思”一下,李父遂又送给其现金3万元。李某案件宣判后,一天周某给李父打电话,称其正在一饭店吃饭,让李父来付账,李父又送给周某1万元。仅此一案,周某就分3次受贿9万元。

  办案机关查明,周某在1996年到2002年担任案件审判长和主审法官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侄子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受贿数额总计20万元。其已于2005年提前退休,2012年纪检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周某遂告案发。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