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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新法实施后首起偷渡案宣判:4次偷渡者获刑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11月25日电 (陈静 唐杰)上海边检机关25日披露,洋山港“9·16”偷渡案当日上午开庭审理并宣判,已经是第四次尝试偷渡出境的安某因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偷渡行为最终换来了牢狱生活。 此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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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上海11月25日电 (陈静 唐杰)上海边检机关25日披露,洋山港“9·16”偷渡案当日上午开庭审理并宣判,已经是第四次尝试偷渡出境的安某因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偷渡行为最终换来了牢狱生活。

  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7月1日正式实施后首起偷登外轮实施偷渡案件,安某也由此成为新法实施后上海口岸首位承担刑事责任的罪犯。

  据边检部门透露,安某来自河北农村。1997年,安某听说到香港淘金可发横财,便萌生了偷渡念头。当年7月17日,他来到上海吴淞地区,并于当晚从张华浜码头溜进港区,来到上海远洋公司“永安轮”停靠的泊位,伺机混入船员队伍爬上轮船藏匿于烟囱里,当即被边检民警查获,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首次偷渡以失败告终。

  2002年8月底,安某再次来到上海,这次选择了岸线更长的外高桥港。当年8月28日,安某翻入港区,选择了“美总印度”轮,混上船藏身于救生艇内又被当场查获,边检机关依法对其处以拘留十天的处罚但他并未就此善罢甘休。

  第三次,安某来到南方某港,企图以“专业背心”伪装成港区工人,通过码头桥吊登上外轮,被桥吊驾驶员发现并报警。边检机关当场将其抓获,依法予以拘留十天处罚。

  而结束十天拘留处罚后不到一个月,安某返回上海,9月16日夜,他摸黑爬入港区并迅速套上工作服,就近爬上正在为新加坡籍“商船三井优良”轮作业的桥吊。

  安某将绳索拴在桥梁上,戴好手套采用垂直降落的方式下滑至“商船三井优良”轮载运的集装箱顶。边检民警和作业工人将其当场抓获。

  据悉,随着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脚步的加快,上海口岸船舶出入境活动日益频繁,一些不法分子也由此打起了歪主意,企图利用外轮实施偷渡。边检部门透露,为了确保上海海港口岸的安全有序,为上海自贸区建设运营创造稳定、积极、有利的环境,上海边检总站逐步研发启用了国际航行船舶风险评估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国际航行船舶动态管控系统、网上报检报备系统和电子门禁系统等高科技“利器”,对外轮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边检部门采用“电视监控+码头巡查”、“电视监控+卡口管理”、“厂方协管+边检抽查+快速处警”等多维度监管模式,并探索推行口岸多单位、多部门、多信息员“齐抓共管”勤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制度+科技+联动”创新防控管理网络。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