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法制网 请求国务院确认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违法
法制网北京5月6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向环保部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已经两个多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6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至今未收到环保部的任何回复。他表示,他在5日已向国务院法制办邮寄了《行政复议终裁申请书》,请求国务院法制办裁决环保部行为违法。董正伟说,如果向国务院提出的最终裁决仍然没有结果,他将在近期提出行政诉讼,状告环保部。 今年1月30日,董正伟通过在线提交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环保部提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另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 2月24日,董正伟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董正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今年2月26日,他再次向环保部邮寄材料提出行政复以申请,28日环保部签收。“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60日内做出行政复以决定。” 董正伟说,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2个多月,环保部没有做出复议决定,也没有告知延期。 “这属于违法不作为行为。” 董正伟说,他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上级复议机关有权利监督、指导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并追究其不履行复议职责违法违纪责任。国务院法制办有权利监督、指导全国的行政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 根据法律这一规定,董正伟决定请求国务院法制办督促环保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并将在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督促环保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或者确认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违法、判令环保部重新公开土壤污染调查信息。 董正伟在向国务院法制办递交的申请书中提出,环保部适用法律错误,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的规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信息是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土壤污染质量调查数据无疑属于环保机构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同时,依据我国保密法第9条规定,环保信息不属于列明的国家秘密事项。 “毫无疑问,土壤污染调查数据环保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11款规定的,各级政府重点向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 董正伟说,为了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他依据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请求国务院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督促环保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纠正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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