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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仲裁程序 重庆“微博讨薪”案二审裁定维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通讯员王庆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 “微博讨薪”案(本报今年6月16日曾做深度报道)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1年,刘仲凡因与重庆营中营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发生劳动报酬纠纷,在大渝网开通微博,发布讨薪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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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通讯员王庆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 “微博讨薪”案(本报今年6月16日曾做深度报道)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1年,刘仲凡因与重庆营中营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发生劳动报酬纠纷,在大渝网开通微博,发布讨薪诗求助,被网友称为“微博讨薪第一人”。2012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刘仲凡未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即起诉来院,违反了“仲裁先行”的劳动争议处理规则,故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刘仲凡不服一审裁定,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介绍,因本案的特殊性,刘仲凡可以按照一审庭审释明的情况,以追索劳务报酬为由讨要薪资,其讨薪效率要远远高于目前按照追索劳动报酬进行起诉的诉讼策略选择。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