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社会经纬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陈水扁涉3案获刑18年半 罚金超1.5亿新台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于龙潭购地案被判刑11年、陈敏熏给款部分判刑8年、龙潭案洗钱部分判刑2年,台“高院”今天裁定应执行刑18年6个月。 台“最高法院”此前曾判决陈水扁在龙潭购地案的部分是11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0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于龙潭购地案被判刑11年、陈敏熏给款部分判刑8年、龙潭案洗钱部分判刑2年,台“高院”今天裁定应执行刑18年6个月。

  台“最高法院”此前曾判决陈水扁在龙潭购地案的部分是11年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亿5000万元;陈敏熏给款案部分是8年徒刑,并科罚金500万元;今年7月判决陈水扁在龙潭案洗钱部分2年徒刑,并科罚金300万元。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台“高院”下午裁定陈水扁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6月,并科罚金1亿5600万元(编者注:约3100万元人民币),罚金得易服劳役。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