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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促北京监所律师会见量同比上升 符合条件可即来即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法制日报——法制网 新刑诉法促北京监所律师会见量同比升35% 符合条件可即来即见 今年1月1日起,新刑诉法关于“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的规定正式实施,并同时提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的要求。新法实施两个月来,北京市各个看守所共
法制日报——法制网


新刑诉法促北京监所律师会见量同比升35% 符合条件可即来即见

  今年1月1日起,新刑诉法关于“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的规定正式实施,并同时提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的要求。新法实施两个月来,北京市各个看守所共计接待律师会见1.05万余人次,工作量同比上升35%,监所接待会见工作,符合条件的可达到“即来即见”的效率。

  简化程序提高会见效率

  在新刑诉法实施以前,律师若想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得到办案机关的许可,即使见面,办案人员也会在场监督,律师与案件当事人间不能讨论案情,只能通报家庭情况等与案件走向无关的内容。

  现如今,律师会见只需要持“三证”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最快可在收到申请后,立即安排会见。

  按照新法要求,除了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外,其余案件律师均可向看守所提交申请,看守所会在工作日48个小时之内安排会见。

  3月20日下午两点左右,《法制日报》记者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看到,该看守所的22个律师会见席位已经坐满。

  律师接待窗口值班民警王彬介绍说,提交会见申请时,律师需要出示律师证、律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再填写一份包含被会见人姓名、会见次数和诉讼阶段的“律师会见登记表”。随后,民警将依靠“会见系统”审核其是否属于“三类”案件、同一律师会见同案犯情形,审核过程不超过3分钟,审核合格后律师就可以拿着提请单进入看守所。

  改建单间保障交谈隐私

  除了简化程序外,律师会见场所的完善同样值得关注。与以往嘈杂的会见场所不同,第一看守所改建后的会见室变成了一个个4平方米左右的单间,每个单间上方的LED屏幕上,可以清楚看到律师的姓名、会见号码等内容。打开律师一侧的门,这个4平方米大的房间又被铁栅栏分割成两部分,律师所在一边由白色不透明材质的隔板隔开,而在押人员一边则由玻璃做隔断。这样一来,民警可以站在在押人员身后监管,确保其没有危险行为,同时,双方会见后,两边的门将会关闭以确保双方谈话隐私得到保护。

  第一看守所所长杨雷介绍说,目前,该看守所已经建成9个这样的单间会见室,每个单间上方虽装置了摄像头,但并无音频,可以保障双方会见的私密性。

  除此之外,以前硬邦邦的座椅被“升级”成软座,律师会见的一侧还增加了电源插口以确保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的正常使用。

  “以往律师想要在案件侦查阶段会见当事人非常困难,如今,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开展调查,并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真正起到辩护人的作用,是一种司法进步。”刚刚走出会见室的陈洪钟律师慨叹。

  制定机制规范会见工作

  为了充分保障律师接待会见权,规范看守所的接待工作,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不仅组织各看守所对律师会见场所进行完善,还制定了“九明确、一评价、一热线”的长效机制。

  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副总队长顾鹏介绍说,所谓“九明确”,即明确接受委托告知、会见手续、告知律师特殊案件性质、预约会见途径、工作时间、投诉途径、答复口径、保障律师使用电子设备要求,向律师提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场所的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一评价”是指将律师对看守所的评价,作为对看守所工作的外部考核机制,一并列入执法质量考评;“一热线”即在监管总队设立律师接待热线,集中受理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调查核实反馈。

  “新法实施后,我们尽全力保障律师接待会见的权利,希望能促进这一工作更好地落实。”顾鹏说。

  新法实施的两个多月里,北京市各个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量同比上升35%,同时,全市看守所并未接到一起因律师执业保障不力而导致的投诉。

  法制网北京3月20日讯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