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桂粤湘边界法院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司法协作交流机制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贺州8月15日电(林浩 黄敏达 莫洪华)广西、广东、湖南三省交界地区面积广阔,是瑶族和壮族的聚居地。为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地区稳定发展,8月15日,广西贺州八步区、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三地法院院长齐聚一堂,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贺州8月15日电(林浩 黄敏达 莫洪华)广西、广东、湖南三省交界地区面积广阔,是瑶族和壮族的聚居地。为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地区稳定发展,8月15日,广西贺州八步区、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三地法院院长齐聚一堂,签署《桂粤湘三省(区)交界地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规则》,正式建立司法协作交流机制。今后三地法院将减少司法壁垒。 

  贺州市八步区法院院长朱卫国表示,八步、江华和连山虽分属广西、湖南和广东,但同属岭南地区,均为壮、瑶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中江华县为全国瑶族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瑶族自治县,近年来,三地边界贸易往来和人员流动愈发频繁,各类矛盾纠纷多发,没有很好的司法联动机制将导致法律公信力降低。

  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一个壮族、瑶族自治县,该县法院院长曾宪全认为,随着三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全面加强区域司法协作,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办法是共同面对的话题,这需要互信、稳定、便捷的司法交流机制。

  据介绍,合作机制建立后,三地法院合作范围将从传统的互送法律文书、相互调查取证向司法文书确认等深层次协作发展,构建相邻法庭、乡镇、村人民调解网络,并与属地乡、镇政府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