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河南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7月31日电(记者王云河)7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媒体公布了100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他们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河南省高级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明确禁止被公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7月31日电(记者王云河)7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媒体公布了100个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他们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河南省高级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明确禁止被公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下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 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河南省高级法院在限制高消费令中称: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100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自本令发布之日起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河南省高级法院公布了全省各中院举报电话,希望社会各界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有违反本令行为的,请立即向法院举报。同时,法院将限制措施的有关情况发送公信部门及银行等有关征信系统。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本公告发布后仍允许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