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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协同挺进深水区 攻坚敢啃硬骨头

来源: 新华网 作者:秦晶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21
摘要: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陈菲、杨金志)司法体制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落子”。从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推进四项改革试点以来,上海、广东、吉林、贵州、海南、青海和湖北等第一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陈菲、杨金志)司法体制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落子”。从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推进四项改革试点以来,上海、广东、吉林、贵州、海南、青海和湖北等第一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态势协同挺进深水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为改革实践投石问路

  今年4月,上海召开了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改革在上海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这标志着上海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四项相互关联、“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任务。按照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部门和有关地方党委,研究提出《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推进--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框架意见和4项重大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意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问题,明确改革任务,凸显改革重点,推动改革深化、增强改革效应,统筹兼顾地予以推进。

  制度创新契合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2014年下半年,吉林、湖北、广东、海南、青海和贵州等6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启动司改试点。率先在全国试点的上海司法体制改革,抓紧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基层法院检察院经费统一管理等制度。

  从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推进四项改革试点以来,第一批7个试点省市正积极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上海市作为先行者,今年4月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今年5月,江苏、福建、重庆、内蒙古、宁夏等第二批11个试点省区市的方案已经中央批准,试点工作陆续启动。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探索实践,已经开始为大范围改革实践投石问路。

  “目前,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共识进一步形成,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