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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司法改革周年 复制横琴司法改革要过三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4
摘要:取消案件审批、取消审判庭、法官员额制、立案登记制、法官会议制……横琴法院一系列全国创举,与决策者对于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吻合。横琴法院从诞生之日起,

  一年内有逾千人次到珠海横琴法院“取经” 横琴模式有望推广但难点不少

  南粤观察

  横琴司法改革周年调查(下)

  文/广州日报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宋义明、胡冬梅

  取消案件审批、取消审判庭、法官员额制、立案登记制、法官会议制……横琴法院一系列全国创举,与决策者对于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吻合。横琴法院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了先行先试的使命。

  昨日,记者从横琴法院了解到,一年来超过1000人次到该院调研“取经”,这当中有各级领导、法院同行、专家等横琴法院司法改革的星星之火,能否成燎原之势?有专家认为,随着司法改革顶层设计已经“破局”,横琴模式会被越来越多的法院复制,但我国地区差异很大,短期内还难大面积推广。

  一年近50家法院

  到横琴法院取经

  根据中央政法委批复,在广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中,深圳、佛山、汕头、茂名成为首批试点市。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3个方向。

  记者了解到,一年多以来有近50家法院到横琴法院取经,加上来自各地的领导、专家学者,有超过1000人次前来调研。

  珠海中院院长敖广恩说,横琴法院改革举措3/4以上与四中全会有关司法改革顶层设计吻合,相信横琴的模式不只会在珠海乃至广东推广,正如周强院长所评价,它对全国法院改革都具有示范意义。

  权威声音

  省高院院长:

  横琴法院确立现代化综合法院框架

  今年12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郑鄂院长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专题学习讨论会上指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是未来几年法院工作的新常态,广东法院务必要积极增创新优势,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引领全国。他还指出,横琴法院成立一年来,已确立了全国第一个现代化综合法院框架。

  珠海中院院长:横琴模式将全市推广

  昨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具有审判职称的院领导、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必须亲自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珠海中院院长敖广恩则告诉记者,珠海全市法院陆续开始推广取消案件审批制、清单式立案登记制,明年将根据上级安排逐步大力推行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责任制、法官会议制等横琴改革举措。

  横琴司法改革模式推广的三难关

  1

  设立专职法官

  待遇要有保证

  横琴专职法官少

  副处待遇能落实

  敖广恩表示,因为横琴法院是新法院,没有人员分流,没有编制紧缺等历史遗留问题,一张白纸上较易绘制美丽蓝图,例如专职法官副处级待遇,这就是个特殊安排,一是横琴专职法官屈指可数,而别的法院就算实行员额制也有几十名法官,确实难以都保证能有这个级别?比较科学的方法是探索对法官按照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与行政职级相对脱钩,实行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这也是目前广东正在试点探索的模式。

  司法改革必须有一系列配套机制保障,如健全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只有薪酬待遇,晋升渠道有保证,法官才能专心审案。显然,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难留住优秀法官,改革压力很大。

  2

  确定法官员额

  法官要少而精

  横琴法院依照案量定员额

  具体案件审判法官说了算,那如何保证法官公正审判?如何在审判工作中保证法官办案的公正和廉洁,成了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横琴法院审管办主任李磊明说,横琴法院从司法公开、流程监督、审判组织、纪律监督、错案追究等方面建立了五大监督机制,并探索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落实司法监督,就要强化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方式。司法信息公开平台要保证所有能公开的案件信息公开,不公开就是例外,例外就要向社会解释。

  任何好的制度,最终是靠人落实,因此关键是要选好人。把业务精湛、人品好的法官通过好的制度选出来。

  敖广恩介绍,法官员额制就是要保障法官要“少而精”,辅助人员则“专而足”。要建立一套健全的人才保障机制,让真正最优秀的法官都留在这里,同时保证每审一个案子都是精品。

  但谈到员额制,敖广恩困惑的是,现在编制都是上面定的,按目前中央批复广东试点的方案,法官员额5年内逐步减少到39%以下,司法行政人员员额为15%左右,46%以上人员为司法辅助人员。以香洲区法院为例,每年过2万件的案量,现有法官110人,如果按39%的比例来定法官,就会严重不足,相反一些案量少的法院法官又会富余。这种按比例来确定员额,可能没有横琴法院依照案量来定员额科学,但横琴法院能以案量来定员额,是因为它们新成立,案件较少,之前也没有法官,不存在法官分流。

  3

  保证独立审判

  院长要肯放权

  横琴法院去行政化 院长也有所得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法学博士、梅术文副教授称,无论是横琴法院改革实践,还是从新近试点省市司法方案,核心都是“去行政化”。四中全会的司法改革顶层设计用意很明显,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就是要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横琴法院院长蔡美鸿介绍,调研发现部分地方改革的阻力来自一些院长不愿放权。传统法院,院长不仅能过问案件,法官的命运掌握在院长手里,如果院长不放权,改革则寸步难行。今年省内某地市法院院长带队来横琴调研,结果还没离开,调研人员在现场就吵开了,一方支持回去立马着手改革,另一方称按横琴这样改,就没法管理。蔡美鸿说:“问题的根子还是出在一些人不愿放权。”

  副院长曹如波告诉记者,他的同学在某市法院做院长,了解横琴模式后就直率地对他说,“法官审案你不能过问不说,就连自己审什么案件都得向法官会议申报,你当这个副院长还有什么意思”?

  放权也不是没好处。蔡美鸿说:“我现在放权了,取消案件审批、主审法官负责的制度都有了,其他领导还好意思找我么?”。这一点,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牛劲深有体会。蔡美鸿告诉记者,曾有个案子事涉横琴新区引进的重点企业,涉案单位负责人求助牛劲,想让他给蔡美鸿打个“招呼”。按照传统思维,为保护辖区引进的重点项目,的确该“关心”一下,但是法院的制度明摆在那,找院长不是为难院长吗?思前想后,牛劲硬是没有拨出这个电话,只好向求助者耐心解释。蔡美鸿说,牛主任也是事后跟他闲聊时提及此事,“这不就是放权的好处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