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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公开和改革”系列主题宣传之二:市三中法院推行案件跨区集中管辖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摘要:原标题:“依法治市—深化司法公开和改革”系列主题宣传之二:市三中法院推行案件跨区集中管辖记者于洋5月18号,一起行政官司在涪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和

  原标题:“依法治市—深化司法公开和改革”系列主题宣传之二:市三中法院推行案件跨区集中管辖

  记者 于洋

  5月18号,一起行政官司在涪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和原告却均来自丰都县。这是市三中法院推行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一个案例。

  市三中法院副院长樊非介绍,以前,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存在独立审判制度保障不到位、当事人权利保障不充分等问题。2015年7月8日,经最高法院批准,重庆高院作出批复,从2015年9月1日起,涪陵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南川、垫江、丰都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件;南川区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涪陵区、武隆县区域内的行政诉讼案件。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