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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份均启动司法改革 法官辞职潮去年未出现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摘要:已在检察机关工作15年的奚山青,现在是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主任检察官。这位以前的公诉处副处长坦言,现在的工作更能让她专心办案,不用再处理审批等行政工作

  已在检察机关工作15年的奚山青,现在是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主任检察官。这位以前的公诉处副处长坦言,现在的工作更能让她专心办案,不用再处理审批等行政工作,回归了检察官的“老本行”。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在一年半时间里,我国第一批试点省份——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的改革已进入平稳阶段,其中,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全面推开。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的改革也陆续启动,正在按照第一批的改革经验进行探索。

  来自中央政法委的最新消息显示,今年,包括北京在内的我国14个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这意味着我国所有省份将全部启动改革。

  司法改革四项内容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

  1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其中,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又是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核心与重点任务。法官检察官员额数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这意味着原先在一线办案的部分审判员和检察员、部分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的行政人员,将要退出员额。

  2 司法责任制(核心)

  完善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改变以往所有案件需要庭长、厅长甚至副院长、副检察长审批的模式,以具有丰富审判和办案经验的主审法官和主任检察官独立审案办案。

  3 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2015年4月,上海公布入额法官、检察官薪酬调整水平,暂时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青海省则计划将法官、检察官的平均工资提高50%;在深圳,每名法官工资约增长1500元左右;吉林、湖北等试点地区也将法官、检察官待遇问题提上日程。

  4 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与行政区划对应设置,司法人员主要由地方管理,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这种情况下,导致司法权运行受制于地方。

  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建立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司法机关财物的机制,努力形成符合分类管理要求的经费分配体系,理顺三级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格局,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供可靠保障。

  司法改革时间表

  ●2014年6月6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随后,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作为第一批省份开始试点。

  ●2015年5月5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确定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云南、宁夏开展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至此,本轮司法改革试点省份达到18个。

  ●2015年12月

  中央司改办对外发布消息称,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已向中央提交试点方案。

  ●2016年1月

  记者从中央司改办获悉,今年,14个省(区、市)将正式开始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我国所有省份全部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改革效果

  试点法院服判息诉率达历史高点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其中,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核心。

  按照中央预期,司法体制改革将提升审案办案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眼中,本轮司法改革的终极目的是让职业水准高的法官、检察官来办案,提高审案和办案质量,破除行政化干预,无论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还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都围绕这点来进行。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在一年半时间里,我国第一批试点省份——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的改革已经进入平稳阶段,其中,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经全面推开。2015年,第二批11个试点省份的改革正式启动,正在按照第一批的改革经验进行探索。

  在“案多人少”的现实背景下,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是否真正实现了预期?

  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真正办案的人员来看,上海市法院系统改革后的一线办案人员增加了18.5%,吉林省检察院系统改革后的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

  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办案团队的组建,法官能专心主持庭审、办案,研究法律问题,办案质量和效率也明显提升。

  以上海市为例,2015年,改革后的上海全市法院一审、二审的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92.1%和99%,试点检察院全年无一起错案。

  同时,青海省试点法院的结案数也同比上升80%。广东试点法院的一审服判息诉率等指标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从目前试点法院、检察院的改革效果看,试点法院、检察院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有很大提升,中央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符合司法规律。

  改革争议

  法官检察官辞职潮去年未出现

  由于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利益重新分配,在改革试点期间,改革伴随产生的争议也随之出现,其中法官、检察官的辞职潮便是其中之一。

  据媒体报道,上海一名法官放弃了副庭长职位,选择去外企做年薪120万元的法务。广东一些“80后”的法官也因不愿做法官助理而辞职。

  在被问及法官流失问题时,上海市高院原政治部主任郭伟清的第一反应是,法官流失问题并不是一个新近才有的现象,“如果把它归咎于司法改革,是与事实不相符的”。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