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温州破获特大拐卖婴儿案 部分获救婴儿安置抚养难(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3
摘要:“从感情上讲,买受人肯定希望能够留下婴儿,而且他们确实对照顾婴儿非常上心。孩子和买受人在抚养过程中也产生了一定的感情。”王玮说,但另一方面,这些家庭条件并不太好,有的家庭不仅女儿众多,而且收入并不高

“从感情上讲,买受人肯定希望能够留下婴儿,而且他们确实对照顾婴儿非常上心。孩子和买受人在抚养过程中也产生了一定的感情。”王玮说,但另一方面,这些家庭条件并不太好,有的家庭不仅女儿众多,而且收入并不高,对婴儿的长远成长并不利。

穿过一个铺满牡蛎壳的滩涂,记者找到买受人林忠实在渔排上的家,邻居又告知记者,林忠实带着买来的孩子出海去了。在林忠实不足30平方米的家里,记者看到他的3个女儿正在吃饭,盛饭菜的铁盘子就放在黄色的渔排上。记者问陈成德,婴儿也能被带着出海?陈成德笑了笑,不置可否。

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表示,婴儿被当作商品买卖本身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买方市场”是打击拐卖人口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环。如果将买受人收养婴儿合法化会助长婴儿贩卖的风俗。

“自2009年以来,将婴儿安置在买方家庭的不规范行为已大大减少。类似民政部门对买受人承诺一年之内无法查找到亲生父母就为其办理收养手续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张志伟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九)将购买妇女儿童入罪也明确表达了对购买婴儿的打击态度。

在张志伟看来,因为目前中国收养需求巨大,健康的婴儿只要通过正常的收养途径就可以找到愿意收养的家庭。

负责安置6名被解救婴儿的苍南县福利院办事员郭女士也告诉记者,如果福利院有新的健康婴儿入院,很快就会有收养家庭来咨询。少则数周,多则数月就能将婴儿送养。而且最后选择的收养家庭收入水平比当地平均水平要高。

民政部门是负责安置的主体部门

针对部分亲生父母不愿意抚养被解救儿童的问题,张志伟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民政部门是负责被拐卖婴儿安置的主体,根据《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民政部门具有安置被拐卖儿童的职责。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也表示:“亲生父母拒绝接回被拐婴儿的情况在实践中的确存在,因为这些父母可能本身就是出于抛弃的目的送养甚至出卖。”两高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在美国,各州法律针对放弃抚养婴儿的父母规定了无伤害弃婴原则。如果父母不想要孩子,可以和平地将孩子的监护权移交给州政府。同时在法律上免于遗弃罪的起诉。”姚建龙表示,另一条保护婴儿的途径就是通过儿童福利部门提起剥夺父母监护权的诉讼,由儿童福利部门负责婴儿抚养。

对于婴儿目前仍被寄养在买方家庭的情况,记者曾联系买方林忠实所在的霞浦县民政部门采访。霞浦县民政局社会事务部负责人吴伏光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曾和民政部门联系称有两名被贩卖婴儿由于案件侦破需要,经上报省公安厅,暂时将其寄养在买受人家庭。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涉罪的买受人不能收养被拐卖婴儿,但是我们本身不具有执法能力。按照程序,如果公安机关不协助、不移交被拐卖婴儿,我们也没有办法。”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霞浦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刑侦部门在接听电话后以相关情况需采访领导为由挂断电话,公安局对外联络电话则一直处于正在通话状态,未能拨通。

对此,张志伟表示,民政部门不能等待婴儿在贩卖后发生严重后果了再介入,而应当积极主动采取行动,防止贩卖者、买受人对婴儿造成严重伤害。

“目前,我们正在和福建省宁德市检察机关一起同福建省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将仍寄养在买方家庭的被贩卖婴儿通过正规渠道送养。”王玮表示。

(徐小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