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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建议衔接公证司法 两会发声彰显法治情怀(2)

来源: 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27
摘要:人民法院及公证行业开展的公证制度及司法制度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试点及实践工作,有利于解决我国司法领域诉讼爆炸的危机,促进司法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促进我国法治工作及司法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

  人民法院及公证行业开展的公证制度及司法制度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试点及实践工作,有利于解决我国司法领域诉讼爆炸的危机,促进司法安全和社会稳定,是促进我国法治工作及司法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充分体现十三五规划中重视创新、积极促进法律共同体协作及法治社会协调发展的精神和理念,对于促进我国法治的发展与进步,综合提升司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6月29日,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诉讼与公证的衔接作出专条规定:“加强与公证机构的对接。支持公证机构对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依法进行核实和证明,支持公证机构对当事人达成的债权债务合同以及具有给付内容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办理债权文书公证,支持公证机构在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公证活动或者调解服务。依法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这是最高法院在文件中首次提出“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公证活动或者调解服务”,对指导法院与公证部门的有效衔接提供了依据。

责任编辑: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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