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安中知民初字第20号 原告马杰,男,1971年4月1日生,回族,现住河南省商丘市。 委托代理人马晓贵,男,1965年5月21日生,回族,现住河南省商丘市。 法定代表人马凯,局长。 法定代表人马凯,局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杰与被告被告滑县广播电视局、滑县电视台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马杰于2015年1月14日以双方已经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马杰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由原告马杰负担。 审判长 师茂庆 审判员 李 晓 审判员 智咏梅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