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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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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保庆、张进听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8
摘要:本院认为,被告人涂保庆作为郏县茨芭镇山店村党支部书记,被告人张进听作为郏县茨芭镇山店村村主任,在山店村的莲花山新农村社区建设中,二被告人分别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7.948万元,数额

本院认为,被告人涂保庆作为郏县茨芭镇山店村党支部书记,被告人张进听作为郏县茨芭镇山店村村主任,在山店村的莲花山新农村社区建设中,二被告人分别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7.948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二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管理活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机关关于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涂保庆、张进听刑事责任,同时认为,张进听构成自首的意见正确,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张进听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前,主动向郏县茨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其本人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应认定其为自首,同时,又能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综合以上量刑情节,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张进听减轻处罚。

综合本案中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涂保庆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4月9日止。)

二、被告人张进听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9日止。)

三、被告人涂保庆的违法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 判 长  李培森

审 判 员  张存正

人民陪审员  赵坤迎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书 记 员  李 远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