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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海蔚广场约架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14年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01
摘要:济南“海蔚广场约架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14年
  今天(8月31日),曾轰动一时的山东省济南市海蔚广场约架凶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扬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去年11月,因朋友与他人发生纠纷,为替朋友出气,95后小伙李扬在出租屋内持刀行凶,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这起发生在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的凶杀案曾轰动一时。6月28日,济南中院曾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并对庭审现场进行全程微博直播,引起众多媒体的强烈关注。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扬的同事刘虎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吵、谩骂并约架。被告人李扬因担心对方人多打起架来刘虎会吃亏,便先行来到出租屋探明情况,结果李扬与王某因言语不和,互不服气,遂发生肢体冲突。打斗中被告人李扬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尖刀,造成其他在场人员1人死亡、2人受伤。

  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告人李扬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济南中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