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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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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现磊诉规划局限期拆除决定一案一审行政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7
摘要:综上,被告临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原告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原告请求撤销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共

综上,被告临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原告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原告请求撤销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毕现磊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段梦野

审 判 员  周亚莉

人民陪审员  乔广磊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鲁君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