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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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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宋新林诉被告林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批复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9
摘要: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4)安中行辖字第173号 原告宋新林诉被告林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批复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有利于案件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交安阳市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4)安中行辖字第173号

原告宋新林被告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批复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有利于案件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交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

审判长  崔永清

审判员  阎丽杰

审判员  袁武明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