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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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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被告河南安卓商贸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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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确认广东原创动力公司系涉案美术作品“沸羊羊”、“懒羊羊”、“喜羊羊”、“小灰灰”、“美羊羊”、“暖羊羊”、“慢羊羊”、“灰太狼”及“红太狼”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上述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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