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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士径向钻井(烟台)有限公司与北京博思德泓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1
摘要:本院认为,原告艾迪士公司与被告博思德泓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合同履行来看,应为工程转包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

本院认为,原告艾迪士公司与被告博思德泓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合同履行来看,应为工程转包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被告博思德泓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为无效合同,后其又将相关工程转包给原告艾迪士公司进行施工,违反转包的相关法律规定,其与原告艾迪士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亦应为无效。

原告艾迪士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依据代理协议施工了相关工程,且原告艾迪士公司施工的工程完工后,被告博思德泓公司在原告艾迪士公司出具的工程单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并未提出任何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在完工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进行沟通交流,被告博思德泓公司只是确认了所欠工程款数额,并没有提及原告艾迪士公司施工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及工程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问题。诉讼中,被告博思德泓公司主张原告艾迪士公司施工的阜新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及未经验收合格,但其提交的单井认证、工程验收质量表、索赔函及拒付服务费函却加盖了阜新宏地勘新能源有限公司刘家煤层气项目部公章,并非签订合同的主体阜新宏地勘新能源有限公司,并不能证明合同相对方阜新宏地勘新能源有限公司认可上述事实,且与原告艾迪士公司提交的盖有阜新宏地勘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章的工程确认单相矛盾,故对被告博思德泓公司提交的证据依法不予采信,应认定原告艾迪士公司施工阜新项目工程质量合格。被告博思德泓公司提交的濮阳验收报告是自己制作的,与其主张的应由工程发包方验收的事实相矛盾,也与原告艾迪士公司提交的北京中领蓝海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矛盾,并不能证明原告艾迪士公司施工濮阳项目工程不合格。被告博思德泓公司未对原告艾迪士公司施工的其它工程质量提出异议,依法应认定为工程质量合格。

被告博思德泓公司收到了原告艾迪士公司开具的发票,未对发票载明的工程款数额提出异议。被告博思德泓公司在原告艾迪士公司出具的企业询证函上对尚欠工程款数额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表明被告博思德泓公司对所欠工程款数额的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至2014年1月20日,原告艾迪士公司为被告博思德泓公司施工的工程款总计2841000元,扣除被告博思德泓公司已支付的工程款450000元,原告艾迪士公司主张工程款2391000元,证据确凿充分,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因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无效,故原告艾迪士公司依据代理协议请求被告博思德泓公司按应付工程款数额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理由不成立。从2012年11月4日和2012年12月1日被告博思德泓公司应付工程款数额中扣除已付的工程款450000元后,被告博思德泓公司依法应于应付款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赔偿原告艾迪士公司损失。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博思德泓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艾迪士径向钻井(烟台)有限公司工程款2391000元及利息(以45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12月2日起,以54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12月12日起,以636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12月24日起,以54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月12日起,以225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21日起,计付至2014年2月25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艾迪士径向钻井(烟台)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北京博思德泓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74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8749元,由被告北京博思德泓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孔祥顺

责任编辑:采集侠